铜陵分公司法律服务铜鼎费用支付项目采购文件
2026-10-09
安徽/铜陵 招标采购
铜陵分公司法律服务铜鼎费用支付项目采购文件
安徽/铜陵-2026-10-09 00:00:00

铜陵分公司法律服务铜鼎费用支付项目采购文件

未终止
正文

铜陵分公司法律服务铜鼎费用支付项目转直接采购公示

铜陵分公司法律服务铜鼎费用支付项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铜陵分公司法律服务铜鼎费用支付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铜陵分公司法律服务铜鼎费用支付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因****—****年法律服务合同案件代理费标准为:争议标的额*万元及以上的常规案件,代理费*.*万元(含税)/案件;争议标的额较大的大额案件(以**万元为判定标准),代理费一事一议,适用税率*%;代理费按综合管理部实际处理案件数量据实结算,所以根据合同约定及具体案件标的,本次需一事一议的具体案件为:一是全桂谦、胡彩琴、周国虎诉铜陵电信设施损害赔偿类三个民事案(一审、二审、抗诉、再审、重审),案件标的***万元,三个案件每个阶段*.*万元,合计*万元。二是铜陵向日葵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诉铜陵电信、铜陵联通设施损害赔偿类民事案,案件标的**万元,需支付*.*万元;三是丁爱霞诉铜陵向日葵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铜陵电信、铜陵联通设施损害赔偿类民事案,案件标的**万元,需支付*.*万元。除上述一事一议案件外,需支付枞阳分公司诉周益平(一审、二审)、钱圣永(一审)合同纠纷类民事案*.*万元,全桂谦、胡彩琴、周国虎诉铜陵电信设施损害赔偿类风险代理回款案件费用*万元。金额总计*万元。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需要向原成交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刚,***********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史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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