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6号)
2026-10-09
河南/驻马店 质疑投诉
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6号)
河南/驻马店-2026-10-09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驻马店-2026-10-09 00:00:00
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驻马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驻政公开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市容环境卫生中心垃圾清运车辆用油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驻马店市豫驰实业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遂宁路与文明路交叉口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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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法律适用错误,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不接受进口产品,全部投标产品均为国内炼化本国产品,不具备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政策的适用前提,评标委员会对其他投标人适用该价格扣除属于评审错误。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报价明细表品牌栏填写“/”、开标一览表备注栏填写“无”为由,径行认定本国产品声明函真实性存疑并取消**%价格扣除,未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一条履行书面澄清程序,评审程序违法;质疑答复断章取义曲解财政部国库司答复,依据使用错误。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仅提交本国产品声明函,未提交生产企业营业执照、产地证明、相关产品合格证明,材料不完整。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受理投诉后,驻马店市财政局依法向被投诉人送达了投诉书副本及投诉答复通知书,调查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质疑函、质疑回复、供应商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相关方回复资料,查阅相关法律法规,逐项核查投诉事项。通过调查和召开投诉处理论证会,认定以上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