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2026-10-09 00:00:00
利川市财政局关于对利川市****年紧密型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利川市****年紧密型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康祥宏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谭湖一路光谷*号工坊*幢*单元*层**号房
被投诉人:利川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王家湾社区一组***号
相关当事人: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知音广场写字楼**层(地铁四号线楚河汉街*出口知音广场*号门)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武汉康祥宏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不服利川市卫生健康局、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利川市****年紧密型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并于****年*月*日向采购人利川市卫生健康局发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向利川市卫生健康局、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利川市卫生健康局、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就投诉事项作出相应答复。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一:经食道超声诊断仪多项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部分指标超出基层医共体实际业务需求。我司质疑经食道超声诊断仪多项参数指向高端机型,部分参数非利川市紧密型医共体基层临床刚需。被投诉人答复称不少于*个品牌可以满足,但答复中没有一并提交市场调研表、品牌型号、注册证、产品彩页等客观证据,仅有口头结论。答复将举证责任倒置,要求我司举证参数排他;采购人仅称基于远期业务需求设置参数,但未提供临床需求论证书面材料;答复仅修改其中部分参数,其余存疑参数未做核查处置。
投诉事项二:便携式心电图机部分技术指标门槛过高,采样率、耐极化电压等参数存在限制竞争风险。招标文件便携式心电图机设置采样率≥*******每通道、耐极化电压≥*****、屏幕≥*.*英寸等高指标作为评审得分项。上述指标对于基层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常规心电检查不属于必需功能。被投诉人口头称≥*品牌满足,但未提供市场调研佐证材料。答复承诺修改部分参数,但仅写在质疑答复内,未发布官方更正公告,修改不对全体供应商生效。
投诉事项三:心电网络系统设置心电**深度学习三类注册证、***数字心电专项测试等专属报告类评审条件,容易形成厂商专属壁垒。招标文件将心电**深度学习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数字心电专项测试报告、**导推算**导注册证明、*******输出、**自定义等设置为评分条件。即便不作为废标条款,将特定检测、注册报告纳入打分项,客观上抬高门槛,容易把没有该专属证书报告的合格厂商排除在外。答复仅承诺修改,但没有发布官方更正公告,未消除厂商专属壁垒风险。
投诉事项四:便捷式心电图机软件设置心电向量、心室晚电位等高级分析功能作为评分项,不属于基层医疗机构刚需。心电向量、心室晚电位等高级心电分析功能多用于三甲医院专科,本项目主要服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不属于日常诊疗必需。招标文件将其设置#号评审得分项,抬高技术得分门槛。被投诉人称**品牌可满足,未提交市场调研、基层业务需求论证材料。
投诉事项五:技术评分规则存在缺陷,大量▲、#评审项堆砌高端指标,价格分不能抵消技术分歧视效果。
投诉事项六:本项目全部软硬件设备、软件系统整体打包为一个采购包,不允许分包,属于不合理捆绑采购,限制市场竞争。
投诉事项七:经食道超声部分参数,答复仅选择性修改部分,其余有异议参数没有核查回应,属于未实质处理质疑事项。
投诉事项八:心电网络系统部分检验报告类评分项,即便不作为废标项,纳入打分依然产生排斥效果,答复没有完整回应该风险。我方指出,把厂商专属检验报告、专项测试报告设置成评分项,即便不是废标条件,只要占有分值,就会形成事实上差别对待供应商。答复没有充分分析该风险,简单以“不作为实质性废标"就驳回异议,没有解决评审风险。
投诉事项九:碎片化局部修改不能消除本项目多处分散的倾向性条款,必要应当完整修订文件后重新招标,答复简单主观驳回该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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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一:经调查,投诉涉及的经食道超声诊断仪的*个参数,第***个参数,即主机≥********超高数字化通道、*个无针式探头接口、≥**英寸≥*********分辨率显示器、一体化耦合剂加热装置有**、百胜、东软等*个及以上品牌的产品可以满足;第***个参数已在更正后的采购文件进行了修改;第*个参数并非该采购标的的要求。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经食道超声诊断仪(彩超)*台部署位置在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并非投诉书所称的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该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二:经调查,便携式心电图机采样率≥*******每通道、耐极化电压≥*****、屏幕≥*.*英寸等参数有邦健、上海光电、中旗、纳龙等*个及以上品牌的产品可以满足,不存在限制竞争风险。投诉人仅以“指标过高”“非必需功能”等概括性表述主张诉求,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相关参数超出基层卫生院实际需求,其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更正公告,投诉书所述“未发布官方更正公告,修改不对全体供应商生效”与事实不符。该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三:经调查,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更正公告,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已经删除该投诉事项涉及的技术参数。该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四:经调查,心电向量、心室晚电位均有纳龙、邦健、中旗等*个及以上品牌的产品可以满足。投诉人仅以“高级分析功能”“不属于刚需功能”等概括性表述主张诉求,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相关参数超出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需求。该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五:经调查,本项目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采购文件设置价格分**分、技术部分**分(其中技术参数**分、实施、售后等方案**分)、商务*分。本机关认为,政府采购评审因素及分值应当依据采购项目实际需求和市场供应情况合理设置,认定评分办法是否违法,关键在于相关技术项及分值是否对应采购人真实、合理需求,是否实质上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投诉人仅以“存在缺陷”“价格分不能抵消技术分”为由主张诉求,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相关技术项超出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需求。该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六:经调查,本项目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及信息系统采购,采购人将相关硬件医疗器械与软件信息系统整体打包,并要求由同一供应商一体化交付。本机关认为,政府采购鼓励通过合理划分采购包落实公平竞争和中小企业政策,但并未禁止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市场供应情况将确需一体化交付、集成联调、统一运维的货物和服务合并采购;判断合并采购是否违法,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真实的功能集成、统一交付需求,是否实质上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而非硬件与软件是否分属不同行业。本项目所涉硬件医疗器械与软件信息系统在功能、数据接口、临床应用等方面具有高度匹配性,需由同一供应商一体设计、集成、联调并交付使用,方可保障系统运行稳定、数据互联互通和后续统一运维,将相关硬件与软件整体打包,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投诉人仅以“硬件、软件属不同行业、大量供应商只能做硬件或软件”为由主张诉求,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本项目软硬件无需集成联调。该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七:经调查,本项所涉经食道超声诊断仪参数核查情况同本决定书投诉事项一的调查认定意见。该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八:经调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就部分技术功能要求供应商提供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并评分。上述检验报告系由产品生产商自行出具、用于证明自家产品具备某项功能,属供应商自我陈述,任何供应商均可出具,客观上不存在准入门槛,也不具有排除、限制潜在供应商的效果。投诉人主张该评分项产生排斥效果,但自证报告由每家供应商均可出具、不存在实际门槛。该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九:本机关认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遵循“逐项审查、分别认定、依法纠正”原则,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各项质疑、投诉主张,本机关已结合具体条款、采购需求及市场供应情况逐项审查。本机关已对投诉人提出的全部投诉事项逐一审查,均因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该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鉴于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
(因受限于网站字数限制,处理结果有所概况,详情请查看附件)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利川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利川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