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10-09 16:41:37
明光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楼设施设备采购(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明光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楼设施设备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一: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货物可由生产厂家直接完成安装、集成,投标人在生产厂家协助下同样能够完成本项目履约;采购文件却要求投标人自身配备持证专业人员并据此计分,排除其他现实存在的其他情况,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明光市政府采购多个同类项目未设置该项要求,同样顺利完成招标和交付。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中标人是合同履约第一责任人,要求投标人具备持证专业技术人员,用于项目统筹管理、现场组织、质量管控、问题处置,评审因素与投标人履约能力、项目实施质量、售后保障水平直接相关。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质疑事项二:采购文件评分表中“项目组人员”评分项合计**分,设置不合法、不合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该项按持证等级、持证人数计分,构成以从业人员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该项与采购文件自身载明“本项目为货物属性的采购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作出要求”直接冲突,采购文件内部自相矛盾。同时违反财政部令第 ** 号第十七条对将“从业人员”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相关要求。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项目选用的各类证书对应的专业能力,与本项目集成、调试、现场电气作业等履约工作直接相关,属于与货物服务质量、履约能力相关的评审因素,且评审因素评价的是项目实施团队人员专业能力,并非“从业人员规模条件”,不违反财政部 ** 号令第十七条。
“本项目为货物属性的采购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作出要求”该要求指的是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只对货物(标的)涉及的相应内容作出声明承诺,与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无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质疑事项三:本项目系前期公开征集方案后组织招标的项目,为采购项目提供方案设计、规范编制服务的供应商和厂家依法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明确并公示前期征集方案的实际采纳情况,并在采购文件中作出相应限制性规定。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项目前期开展的公开方案征集,系依据财库〔****〕**号开展的采购需求市场调研,属于无偿收集市场参考方案,并非委托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服务,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禁止投标规定。现行法规未要求采购人公示征集方案评审、采纳明细。质疑人关于评分项来源于征集方案、存在倾向性的主张仅为主观推测,无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事项四:本项目采购内容中除电脑、电视机和部分交换机外,大部分货物均属于通用类产品,不存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可以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法定情形;采购人****年*月**日发布的政府采购意向已明确**%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文件未落实亦未作说明。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政府采购意向仅为采购前期计划预告,采购人可在需求论证后调整方案。本项目为多品类设备、集成实施的一体化采购项目,各实施内容关联性强,若拆分预留存在影响采购目标实现的风险,且符合财库〔****〕** 号第六条可不预留份额情形。本项目虽不设置专门预留份额,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法律依据:财库〔****〕** 号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质疑事项五:经质疑供应商市场调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等多家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企业,均不能完全满足或完全不满足“项目组人员”**分评分项的得分要求;采购人应当明确并公示该项评分标准的市场调研结果。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质疑人抽样调研的本地分支机构无法满足评分要求,不能代表整体市场情况;
现行法规无公示评分项市场调研结果的法定要求;
本项目人员评分项为择优加分项,适配项目履约需求、市场适配性广泛,不存在不合理、排斥竞争的情形。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质疑事项六:通过生产厂家渠道了解,参与本项目前期方案征集的各供应商均不能满足本项目“项目组人员”评分要求;该项评分标准缺乏市场调研和需求调查基础,具有定制化指向。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质疑人在前述质疑事项中主张,参与前期方案征集的供应商,应当被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在本事项中又主张所有参与方案征集的供应商均无法满足本项目人员评分要求。两项主张逻辑自相矛盾、相互冲突,明显属于主观推定,无任何客观事实及有效证据支撑。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事项七:本项目涉及大量装修装饰类采购内容,却仅以信息化类证书作为项目组人员的主要评审条件,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不对应,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不认可与本项目设备交付内容相匹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请采购人说明其中缘由。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装饰装修、搬迁复原仅为配套辅助工作,项目核心履约内容为多品类教学设备、信息化系统集成与调试。采购人以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技术、电气安全作业证书作为项目团队能力评审依据,与项目具体特点、实际履约需求高度适应。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八)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质疑事项八:采购人于****年*月**日发布的政府采购意向中明确**%面向中小企业,其后于****年*月**日发布方案征集公告并组织招标,期间对采购需求、采购政策落实口径的重大变化未作任何信息更正和说明,采购信息发布不公正、不公开。正式招标却声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信息发布前后矛盾且无更正说明,从前期公示、征集方案、招标流程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相关信息发布与更正,属于违规行为。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政府采购意向仅为采购计划预告,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中小企业扶持安排,最终以正式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准,无需对采购意向单独更正。项目信息在正式采购阶段完整公开,采购程序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不存在信息发布矛盾、程序违规情形。
法律依据:财库〔****〕** 号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质疑事项九:评标办法“项目组人员”评分项设置“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电工证”作为得分项,与本项目货物采购属性不相适应,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求删除该项评分。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该评分项与本项目货物安装调试、通电运维的履约核心内容高度相关,不属于政府采购禁止的不合理条件、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形。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八)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质疑事项十:学生电脑、教师电脑参数“主板:全固态电容主板,≥**系列芯片组及以上”并非行业通用技术标准,实质指向特定品牌(经核验指向华硕****/*******特定机型),构成对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隐性指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请求修改或删除。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该参数不具有排他性,经调研市场多个主流品牌均有对应供货,并非单一厂商专属产品,市场具备充分竞争,不构成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参数采用“**系列芯片组及以上”的开放式表述,供应商可选用**系列及更高等级芯片组产品响应,没有限定唯一型号。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十一:学生电脑“△内存:≥*** ****内存,内存条插槽数量≥*”、教师电脑“△内存:≥*** ****内存,内存条插槽数量≥*”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排斥占市场主流份额的商用台式机,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请求修改或删除插槽数量要求。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批电脑属于学校批量固定资产,采购后计划使用周期较长,存在后期扩容升级的现实业务需求。*个内存插槽相比*个内存插槽,后期扩容方式更加灵活,能够保护原有硬件投资,降低后期运维升级成本,符合财政资金资产使用效益要求。内存插槽≥*为开放式硬件规格,市场供应充分,多家供应商均可响应,不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十二:电子教室软件第**条“抢答竞赛:教师可以出任意题目请学生作答,学生抢答时只需按下按钮即可,作答正确‘星星’奖励,并可升级为月亮和太阳”为特定品牌(极域电子教室)软件的独有功能设计,构成对特定品牌产品的隐性指定,排斥其他品牌同类产品参与竞争,请求修改。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项目于****年**月**日重新招标,相关内容均已调整,详见最新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十三:针对计算机教室和旧计算机机房清单中第*项电子教室软件参数中:▲*.支持*/*或*/*等架构,通过在服务端上建立并分发终端镜像,实现终端的快速部署和管理,具备对接入终端的镜像管理、应用管控、端口管控、数据迁移等功能;▲*.支持在镜像中做父子节点或者兄弟节点等模式,并通过树状目录结构展示各节点间关系;终端开机既能选择不同的操作系统镜像或者快照,也能选择同一个镜像的不同快照,自动进入相应的系统桌面和应用环境;▲*.镜像系统更新后,终端重启后直接进入桌面,具有***部署终端系统的功能,在下发镜像数据过程中,可以在服务端随时设定停止离线或继续离线,并具有断线续传的功能。▲*.提供多种数据还原方式,包括每次开机、每天、每月等,用户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自由设置数据还原方式,也可针对不同镜像设定不同的还原方式;▲*.软件授权符合本项目各项目学校所有机房建设要求,需全面覆盖本次建设的所有机房点位;(投标时提供承诺函,项目交付前需提供投标软件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永久授权许可)。第*.*.*.* 条标▲号的地方没有明确写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而评分办法中又要求标▲号的参数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属于未明确怎么去证明让评委进行评判,容易导致评审评分环节出现纰漏,严重影响打分的公平公正性,第*条需要提供投标软件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永久授权许可,此条款属于打分项存在严重的排他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永久授权许可,也就是指定经销商去参与投标,排除潜在投标人参与此项目,存在指向性。建议明确要求提供怎样的证明材料;删除第*条技术参数。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上述质疑第*.*.*.* 条标▲号需要提供的材料,详见评标办法技术性能指标响应情况;
*.电子教室软件要求软件厂商在项目交付前出具本项目永久授权许可承诺,目的保障学校取得合法永久使用权,仅约束软件正版授权,招标文件没有限定软件品牌,任何满足功能、点位覆盖要求、可提供永久项目授权的软件产品均可参与。且投标阶段仅需承诺函,原厂永久授权在交付履约阶段提供,不存在限定特定产品、特定厂商的情形。异议方主张“存在指向性”缺乏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十四:录播教室第三项:多媒体教室中所投设备:纳米黑板技术参数描述*.前置≥* 路****.*接口,至少具备*路****接口(非转接),≥*路******接口,前置接口面板支持单独前拆维护。此参数描述过于详细,经市场调查为鸿合品牌一体机独有参数描述和接口,前置接口板支持单独前拆维护为鸿合品牌专利产品,存在排他性和唯一性。请求:删除此条款。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前置接口区域是教学使用中插拔频率最高的部位,*盘、****线、******线反复插拔导致接口模块故障的概率远高于屏体其他部件。要求前置接口面板支持单独前拆维护,实质是要求设备具备便捷的运维能力,降低故障停机时间,保障教学连续性。该功能要求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直接相关,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市场上满足的品牌至少有众骏、羿策、鸿合、奥威亚等品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十五:阶梯教室中第一项会议扩声系统中锁头产品和技术参数(一)货物名称“双通道专业音频功率放大器(****)和双通道专业音频功率放大器(****)”中,▲**“支持手机*** 远程控制功放,声音关闭、开启”,以及▲**“提供版权局出具的智能浪涌过载安全保护终端控制平台类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二)货物名称“** 路调音台”中,▲*“具有*** 播放(带*** 数码显示屏)、蓝牙播放、内置声卡、录音功能;每路话筒输入通道配单独控制+*** 幻象供电、**** 低切”。(三)货物名称“数字会议音频处理器(* 进* 出)”中,▲**“提供版权局出具的矩阵数字音频处理器控制软件相关、数字混音器控制软件相关著作权登记证书”。请求 删除上述▲**、▲**、▲*、▲** 等排他性、指向性条款。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功放▲**:支持手机 *** 远程控制功放开关声音,该功能为校园阶梯教室扩声系统通用功能,方便运维人员远程管控设备,减少现场操作。市面主流功放品牌大多支持 *** 控制,仅描述功能效果,未限定 ***、协议及品牌,不存在排他指向;▲**“提供版权局出具的智能浪涌过载安全保护终端控制平台类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版权局出具的矩阵数字音频处理器控制软件相关、数字混音器控制软件相关著作权登记证书”。仅约定软件对应的功能类别,未限定著作权证书名称、开发主体,不属于排他条款;“** 路调音台”中,▲*“具有*** 播放(带*** 数码显示屏)、蓝牙播放、内置声卡、录音功能;每路话筒输入通道配单独控制+*** 幻象供电、**** 低切”,阶梯教室公开课、汇报活动需要播放蓝牙音源、录课、麦克风拾音降噪,参数完全贴合教学场景需求,不属于单一品牌独有参数,上述参数均结合本项目教学使用、设备稳定运行需求设置,指标仅描述功能,未限定品牌、型号、专利。质疑方所称 “排他性、指向性”仅为主观推断。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十六:阶梯教室中第三项、会议室家具的采购需求:** 项会议条桌产品参数中描述: *、会议条桌中间海绵:采用优质阻燃海绵,符合:**/***********、**/* ********* 和***********(或***********)标准,**%压缩永久变形≤*%,回弹率≥**%,拉伸强度≥******,伸长率≥***%,撕裂强度≥*.**/**,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密度)≥****/** ,未检出甲醛,****≤* .****/***, 燃烧性能** 级(单体燃烧试验)检测合格。此参数描存在问题,会议条桌为木制结构,经市场了解没有厂商的产品加海绵的,为非标定制产品,同时在参数描述中**/*********** 标准已于**** 年* 月* 日起作废(如下图),现行标准为**/***********;***********(或** *********)此标准要求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前面把**** 年已经过期的检测标准写在描述里面,后面写的标准又加上(或** *********)而*********** 标准于**** 年* 月* 日起执行的,现在市面检测机构都没有最新版本检测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请求:此参数描述存在严重问题,存在排他性和指向性,需重写编辑技术参数。
质疑回复:阶梯教室中无此产品参数,该产品在党建室中,参数已修改,详见最新澄清答疑文件。
质疑事项十七:针对美术教室,劳动教室,音乐教室,阶梯教室,校史馆,人工智能科创教室中的智慧黑板(** 寸一体机)招标参数:一)要求“双系统下均支持** 点触控及** 点书写划线”(招标文件“一、屏体及触控技术要求”第* 条)。*.教学场景中同时触控书写的人数通常不超过* 至* 人,行业主流教学触控产品的触控点数为** 至** 点,即可完全满足多人协作教学需要;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均未对交互设备设定“** 点触控、** 点书写”的强制性或推荐性要求。*.“** 点触控且双系统均支持** 点书写划线”系极个别品牌特定型号的营销参数,市场上仅少数产品能够满足,该指标已超出教学实际需要,具有明显指向性。请求:将本条修改为“支持不少于** 点触控及** 点书写”等符合教学实际需要的通用指标。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触控点数的冗余直接关系到书写的流畅性和手势识别的准确率,**点触控可有效降低因个别触点识别失效导致的断线、跳笔问题,提升教学体验。同时**点触控系采购人基于本项目多教室、大尺寸、高频协作教学场景提出的合理需求,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市场上满足的品牌至少有众骏、羿策、鸿合、奥威亚等品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十八:限定“背光系统支持** 调光方式”(招标文件“二、安全及能效要求”第* 条) *.** 调光与*** 调光均为液晶背光的主流技术路线,属实现手段而非使用效果。以“调光方式”设定技术要求,实质是以技术路线排斥同样能够实现“光源稳定无频闪”效果的产品方案。*.现行频闪评价标准(如**** *** ********* 等)均以频闪结果指标作为评价依据,并不要求采用特定调光方式,高频*** 调光产品同样可满足无频闪要求。限定** 调光与“防止眼睛疲劳”的采购目的无必然对应关系,构成对其他技术路线供应商的不合理限制。请求:删除“** 调光方式”的限定,修改为“背光光源稳定无频闪,频闪指标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等结果导向表述。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调光通过调节背光电流实现亮度变化,从原理上避免了***调光因快速开关背光而产生的频闪风险,是当前液晶背光技术中护眼效果最为确定的技术路线。采购人将**调光作为技术要求,目的是确保所采购设备在护眼性能上达到确定性的保障水平,以确定性技术方案保障护眼效果,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市场上满足的品牌至少有众骏、羿策、鸿合、奥威亚等品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十九:要求“全通道支持纸质护眼模式,支持素描纸、宣纸、水彩纸、牛皮纸、水纹纸* 种纸质纹理”(招标文件“二、安全及能效要求”第* 条) *.“素描纸、宣纸、水彩纸、牛皮纸、水纹纸”五种纸张纹理系特定品牌特定软件版本的私有功能命名,与本项目教学实际需要无必然关联;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无任何条款要求教学显示设备支持上述* 种纸质纹理。*.护眼的本质是低蓝光、无频闪、亮度自适应等可量化指标,招标文件同条已包含相关要求,再行叠加特定软件纹理功能,属于以特定功能名称设置排斥性条件。 请求:删除* 种纸质纹理的特定功能要求,保留“低蓝光、无频闪、亮度自适应、色温调节”等通用护眼要求。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经市场调查,纸质护眼模式已成为交互黑板行业普遍配置的功能,多家品牌均提供多种纸质纹理的护眼显示效果,并非某一品牌独有。从教学需求角度,不同学科、不同教学内容对显示背景的视觉舒适度要求不同,采购人要求支持*种纸质纹理,是为了满足多学科教学场景下的视觉舒适度需求,与护眼目的直接相关。该要求系采购人基于本项目多学科教学实际需要提出的合理需求,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市场上满足的品牌至少有众骏、羿策、鸿合、奥威亚等品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二十:要求“内置一体化超高清** 摄像头,单颗有效像素≥*****,可输出最大分辨率****×****”(招标文件“三、教学要求”第* 条,▲实质性条款)。*.教学场景摄像头用途为板书录制、远程巡课、视频会议等,***** 乃至** 分辨率即可完全满足上述应用的清晰度需要;“**、不低于****万像素、最大输出****×****”已精确至特定图像传感器的出厂参数,市场上仅个别品牌特定型号具备该配置,指向性极为明显。*.摄像头像素与教学效果不存在必然联系,抬高至**/**** 万像素将显著抬高采购成本、延长供货周期,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该条标注“▲”属实质性技术指标,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注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属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明确出此参数描述需要的法律依据,相关检测标准和检测机构;同时该条标注“▲”属实质性技术指标,不满足即构成无效响应或重大扣分,此类模糊描述将直接排斥其余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 请求:此参数描述属于非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本条修改为“内置摄像头不低于*** 万像素(** 级)”,或删除“最大输出分辨率****×****”的精确限定,并明确检测标准,检测机构是**** 和*** 标识的检测报告。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分辨率可确保在后期裁剪、缩放后仍保持足够的清晰度。采购人将摄像头像素要求提高至****万、分辨率****×****,系基于上述场景的实际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市场上满足的品牌至少有众骏、羿策、鸿合、奥威亚等品牌。标注“▲”号需要提供的材料,详见评标办法技术性能指标响应情况;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二十一:要求“针孔阵列发声设计,*.* 声道,下边框* 个发声单元,最大功率≥***,* 米处声压级≥****、** 米处≥****,最低谐振频率不高于*****”(招标文件“三、教学要求”第* 条)。*.本条将发声结构(针孔阵列)、声道制式(* .* 声道)、扬声器安装位置(下边框)、发声单元数量(* 个)、功率(不低于***)、声压级(****/****)、谐振频率(不高于*****)等七项设计参数组合设定,构成一整套与特定品牌特定型号声腔结构完全绑定的产品设计方案,市场上仅个别产品可全部满足,指向性明显。*.教室有效听音面积内,主流教育大屏扬声器功率*** 至*** 即可满足扩声要求,要求*** 功率并无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的依据;声压级与最低谐振频率亦无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该条以“实现方式+精确参数”双重限定产品结构,排斥了扬声器布局合理但结构设计不同的其他合格产品。 请求:修改为结果导向指标,如“前置发声设计,扬声器总功率不低于***,满足教室后排有效声压级要求”,删除对声道制式、发声单元数量、安装位置及谐振频率的限定。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项目多功能教室包含大空间场景,对扩声效果要求较高。***功率、****/****声压级、不高于*****谐振频率等参数,是为了确保在较大空间内后排学生也能清晰地听到教学内容。贵方称“主流教育大屏扬声器功率***至***即可满足扩声要求”,但该判断未考虑本项目大空间的实际扩声需求,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针孔阵列发声、*.*声道、下边框多发声单元设计已成为交互黑板行业的普遍配置,多家主流品牌均有类似设计。市场上满足的品牌至少有众骏、羿策、鸿合、奥威亚等品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二十二:要求“******* 系统版本≥** .*,内存≥**,存储≥***”(招标文件“三、教学要求”第* 条) *.教学应用的运行对安卓大版本无强制性要求,行业主流在用教育装备的整机系统版本集中于******* ** 至**,均可完整运行现行教学软件生态,要求******* **.* 超出现阶段行业通行技术水平与本项目实际需要。*.内存与存储容量应与教学应用负载相匹配,教学场景下**+*** 即可保障稳定运行,**+*** 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且与近年来同类采购项目的通行参数存在显著差异。请求:将本条修改为“******* 系统版本不低于**.*,内存不低于**,存储不低于***”。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经采购人市场调查,当前主流交互黑板厂商均已推出搭载******* **.*系统的产品,******* **.*已成为行业新品的标准配置。从教学需求角度,本项目包含人工智能科创教室,需要运行**教学辅助软件、多任务并行处理等进阶应用,对系统版本、内存和存储均有较高要求。≥**内存、≥***存储可确保上述应用稳定运行,符合用户使用需求。市场上满足的品牌至少有众骏、羿策、鸿合、奥威亚等品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二十三:要求“内置****** 无线网卡……支持无线设备同时连接数量≥** 个”(招标文件“三、教学要求”第** 条)。*.教室场景中学生终端(平板等)的网络接入由校园无线**统一承载,交互黑板仅承担自身联网与无线投屏功能,******(*** .****)双频带宽已远超投屏及联网所需,要求****** 与本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同时连接数量不少于** 个”缺乏国家标准测试方法支撑,教学场景亦无通过黑板热点接入** 台设备的实际应用需求,属无谓抬高门槛、变相排斥技术路线不同的合格产品。请求:修改为“支持*.**/** 双频*****(***.**** 及以上)”。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项目部分教室(如人工智能科创教室、阶梯教室)需要支持学生平板、笔记本等多终端通过交互黑板进行无线投屏和互动教学,**个同时连接数量系基于上述场景的实际需要。
******相比******在密集部署环境下具有更低的延迟和更高的并发效率,可有效降低多设备同时连接时的卡顿和断线风险。采购人要求******,系基于本项目多教室、多终端、高并发应用场景的实际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市场上满足的品牌至少有众骏、羿策、鸿合、奥威亚等品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二十四:要求“前置按键采用钢琴式按键设计,向上倾斜”(招标文件“三、教学要求”第* 条) 。*.“钢琴式按键”“向上倾斜”属特定品牌产品的工业设计语言描述,无量化技术标准、无国家或行业标准依据,不同厂商通过其他造型同样可实现同等的人体工学效果。*.以外观造型而非功能效果设定技术要求,与合同履行无关,具有明显的品牌指向性。 请求:删除本条,或修改为“前置实体按键布局符合人体工学,便于教师直立操作”等通用表述。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从教学需求角度,教师站立操作交互黑板时,向上倾斜的按键设计便于教师在不低头的情况下完成操作,钢琴式按键的键程和触感反馈可有效降低误操作概率。该要求与教师日常操作体验直接相关,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钢琴式按键、向上倾斜设计已成为交互黑板行业普遍采用的人体工学设计,多家品牌均有类似产品。市场上满足的品牌至少有众骏、羿策、鸿合、奥威亚等品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二十五:“采购需求”心理咨询室(音乐放松室)设备中,序号*“** 心育大数据平台”(* 套)、序号*“** 心育自助服务系统”(* 套)、序号**“智能体感反馈放松训练”(*套)三项产品的技术参数,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安徽阳光心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特定产品的情形。具体如下。(*)序号*“** 心育大数据平台”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产品 ;(*)序号*“** 心育自助服务系统”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产品 (*)序号**“智能体感反馈放松训练”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产品。请求:*.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上述序号*、序号*、序号** 三项产品技术参数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公平竞争性进行核查,认定其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对潜在投标人构成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采购人书面说明上述三项产品技术参数的来源和确定依据,并提供确定采购需求前开展市场调查(需求论证)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不少于*个具有代表性的不同品牌供应商的调查、论证记录;*.删除上述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品牌化、专有化功能描述、固定模块名称与数量、非必要的外观尺寸与配色等内容,取消将特定厂家独有功能设为“▲”实质性要求的做法,改为面向产品功能和质量、客观量化、具有普适性和通用性、能够保证不少于三个不同品牌充分竞争的技术指标。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关于参数与个别厂商公开资料文字表述相近即认定指向特定供应商的问题本项目 ** 心育大数据平台、** 心育自助服务系统、智能体感反馈放松训练相关技术参数,系结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业务场景,围绕心理大数据管理、心理自助服务、身心反馈放松训练的业务目标和性能要求编制。
技术参数文字表述与某一市场主体公开宣传材料存在部分相似,不能直接推定采购参数锁定、指向该特定供应商。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仅规定应当实现的业务功能及性能标准,并未限定必须采用某一厂商独有的软件架构、界面菜单命名、** 展示文本。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提供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优于或实质等效)的产品参与响应,评审判定核心为产品实际业务功能达成效果,不强制要求投标产品软件栏目名称、模块命名、界面文字与招标文件文本完全一致,不会因软件功能命名存在文字差异直接判定不满足条款要求,不存在利用专有菜单、栏目名称排斥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关于硬件触摸屏、柜体、放松椅、探头等尺寸规格参数设置问题招标文件所列触摸屏尺寸、柜体工艺、放松椅尺寸、探头尺寸等指标,均为最低性能下限要求,全部采用≥(大于等于)设置方式,允许投标人提供规格更高、性能更优的产品响应,未限定唯一规格。该类硬件参数系结合心理咨询室现场场地条件、在校师生使用规模、设备实际摆放安装条件测算确定,属于适配本项目场景的合理最低性能门槛。
*.关于▲实质性条款设置是否构成排他限制招标文件将部分核心业务功能标注为▲实质性条款,目的是保障学校心理健康测评、预警干预、心理自助、体感放松训练等核心业务能够完整落地,确保采购产品可充分满足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需要。▲实质性条款评审重点核查业务功能实质达成效果,而非软件内部架构名称、界面模块固定命名。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投标产品功能是否能够实质等效实现采购文件业务目标作为评判依据,不因软件界面、功能命名文字表述差异直接判定不满足实质性要求,不存在设置排他性实质性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智能体感反馈放松训练系统,音乐放松椅颜色部分已修改,详见最新澄清答疑文件。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二十六:针对评分标准中项目组人员评分办法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 分,本项最高得分* 分;除了项目负责人以外,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或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分,本项最高得* 分;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电工证的得* 分,本项最高得* 分。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或投标人承诺已为上述人员缴纳开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请求:删除此评分办法所要求提供的人员证书要求。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项目人员证书评分项,是结合本项目多教室智能化系统集成、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安全生产、数据安全管理的实际履约需求设置的与项目工作高度匹配。中标人是合同履约第一责任人,要求投标人具备持证专业技术人员,用于项目统筹管理、现场组织、质量管控、问题处置,评审因素与投标人履约能力、项目实施质量、售后保障水平直接相关。不存在不合理排他性。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质疑事项二十七:所投的货物如为国家强制性** 认证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产品** 认证证书扫描件或产品** 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此描述过于笼统,并且技术参数描述文本中未注明国家强制性** 认证产品,招标文件未按相关要求进行编辑描述。请求:需列明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要求产品清单。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强制认证为国家法定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对照国家**认证目录筛选,无需招标文件逐条列明,且不因招标文件未逐条标注而豁免。
原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明光市第二中学
地 址:明光市体育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嘉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明光街道女山路***号瑞丰名城小区*幢*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胜、杨雨星
电 话:***********、***********
-
提交申请明光市第二中学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
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天*小时**分**秒
*天*小时**分**秒
附件:
明光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楼设施设备采购(二次)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明光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楼设施设备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一:采购需求设置多项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重要技术参数,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图书馆管理系统▲条款、*******图书检索机▲条款、双通道专业音频功率放大器▲条款、数字会议音频处理器▲条款,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指定名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具有唯一性,著作权证书不能等同于产品功能。将特定名称著作权证书作为投标响应门槛,只有持有该著作权的主体才能够满足参数,直接排除绝大多数潜在投标人,参数为特定主体量身定制。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项目相关▲条款并非要求证书文字名称完全一字不差,核心审核标准是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载明的软件功能模块,能够覆盖本项目所投图书管理系统、图书检索机配套软件、音频功率放大器配套控制软件、数字会议音频处理器配套软件对应的业务功能。只要著作权软件功能与投标产品对应模块一致,权属清晰,即满足响应要求,并非仅证书名称完全相同才可通过。该参数不存在仅少数主体可满足、量身定制的情形。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二:实木心理沙盘★参数,强制投标阶段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程序倒置,将自愿检测报告作为实质性废标条件,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竞争。招标文件********* 专业版实木心理沙盘★条款,要求沙具架、沙盘、沙盘架、沙具架用板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依据 ************ 的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参数任意一项不满足即废标。该检测属于企业自愿检测,并非国家强制准入要求;检测报告仅针对送检样品,无法保障批量供货产品质量。产品甲醛指标应当在供货履约、到货验收环节核验,不应在投标阶段强制提交检测报告作为废标门槛,属于典型履约验收事项前置至投标评审环节,程序倒置。参数要求与项目采购特点不相适应,限制潜在投标人。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心理沙盘放置于校园心理室供师生近距离使用,板材甲醛释放量直接关系师生健康,************ 是人造板甲醛释放的国家强制性限量标准,保障该指标是产品质量底线。检测报告,用于证明拟投产品型号可满足安全标准,属于投标阶段产品符合性审查,不存在验收事项前置、程序倒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三:招标文件设置★刚性废标条款,将非强制检测报告、专属知识产权证书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涉嫌复制特定厂家产品参数,量身定制。招标文件明确标注★参数任何一项不响应或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前述心理沙盘★检测报告、多组▲著作权证书均被纳入投标评审响应材料。检测报告仅对送检样品有效,著作权证书归属特定主体,二者均不能证明批量供货产品质量,不属于投标阶段应当提交的材料。部分技术参数细节与特定厂商产品参数、检测报告文本高度重合,参数来源指向特定供应商,为意向供应商中标设置专属门槛,破坏公平竞争。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心理沙盘板材甲醛指标执行 ************ 现行强制性家具国标,关系在校师生健康安全。投标阶段提交第三方检验报告用于核验拟投型号产品可满足安全底线;招标文件并未将专属知识产权证书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提供投标产品同型号检测报告、配套软件著作权证书,目的是佐证型号性能、知识产权无纠纷,属于合理设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四:评分标准中项目人员证书加分项,设置大量与本项目履约无关人员证书,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组人员(** 分)”条款,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其他成员提供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电工特种作业证等证书,并且投标阶段必须提交人员身份证、证书扫描件+社保证明。本项目为中学教学楼设施设备采购,核心标的为图书馆软件、音视频设备、心理沙盘等设备供货安装,上述软件资格证书与本项目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履约无直接关系,将人员证书作为加分项,抬高投标门槛,构成差别待遇、限制竞争。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项目人员证书评分项,是结合本项目多教室智能化系统集成、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安全生产、数据安全管理的实际履约需求设置的与项目工作高度匹配。中标人是合同履约第一责任人,要求投标人具备持证专业技术人员,用于项目统筹管理、现场组织、质量管控、问题处置,评审因素与投标人履约能力、项目实施质量、售后保障水平直接相关。不存在抬高投标门槛,构成差别待遇、限制竞争。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质疑事项五:教师电脑*、▲内存:≥*** **** 内存,内存条插槽数量≥*;便于后续扩展扩容。(*)教师电脑内存配置要求为***,仅需* 条*** 内存或* 条*** 内存即可完全满足;即便考虑后期扩容,* 个内存插槽最高可扩展至***(*×***),对教师机课件展示、办公应用等全部教学场景而言已绰绰有余。* 个插槽对应的扩展上限对教室电脑在整个使用周期内不存在任何实际需求,该参数名为“便于后续扩展扩容”,实则与真实使用需求完全脱节,* 个插槽同样可以满足扩展需要,单独强制“插槽数量≥*”没有任何需求依据。(*)从专业技术角度,“* 插槽”要求与同条“**** 内存”的性能取向自相矛盾。**** 平台存在每通道插槽负载的频率限制:当内存控制器每通道连接* 根内存条(即* 个插槽全部插满)时,信号负载显著加重,内存实际运行频率将由标称的每秒**** 兆次传输大幅降至每秒**** 兆次左右,内存性能不升反降。正因如此,主流商用台式机厂商出于内存运行频率与系统稳定性考虑,大量商用机型采用* 个内存插槽的设计方案,* 插槽设计多见于工作站级产品或发烧级主板。招标文件一边要求新一代**** 内存,一边强制要求* 个插槽,暴露出该参数并非基于技术论证,而是照抄特定品牌特定型号整机的出厂规格表。(*)市场主流商用台式机中,* 插槽机型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各品牌紧凑型及主流商用立式机型普遍采用* 内存插槽设计。将“内存条插槽数量≥*”设为▲号实质性响应条款,直接把全部* 插槽的主流商用机型排除在外,市面可响应产品被精确收窄至少数品牌的特定机型,涉嫌以特定产品规格为蓝本设置排他性条款,排斥其他主流品牌参与竞争。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批电脑属于学校批量固定资产,采购后计划使用周期较长,存在后期扩容升级的现实业务需求。*个内存插槽相比*个内存插槽,后期扩容方式更加灵活,能够保护原有硬件投资,降低后期运维升级成本,符合财政资金资产使用效益要求。内存插槽≥*为开放式硬件规格,不存在“少数品牌的特定机型”情况。政府采购参数设置允许基于项目实际需求,择优选用更高品质、更适配场景的硬件配置,不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六:教师电脑*、▲显示器:≥** 寸液晶显示器,分辨率为(≥*********),刷新率≥*****。(*)刷新率***** 属于电竞及游戏显示器的定位参数,与教学场景的实际需要严重脱节。教师机在教学中的用途为课件展示、办公文档处理、网页浏览及教学视频播放,上述应用场景下** 赫兹至** 赫兹刷新率即完全满足要求,人眼在此类静态及常规动态画面下对*** 赫兹与** 赫兹不存在可感知的差异。将“刷新率≥*****”设为▲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明显超出教学实际需要。(*)经市场调研,商用显示器市场主流刷新率为**赫兹至*****,各主流品牌商用显示器产品线中**.* 寸、** 寸型号的刷新率普遍为**赫兹或****,***** 及以上刷新率集中于各品牌电竞产品线。该▲条款将主流品牌商用显示器全线排除,可响应产品仅剩电竞定位显示器,指向性明显。(*)该参数与同产品其他条款自相矛盾,暴露出其并非基于需求论证:教师电脑第* 条明确要求“集成显卡”,第** 条要求整机具备*** 接口,*** 模拟信号接口在技术上根本无法输出****×**** 分辨率下***** 刷新率的视频信号,集成显卡平台亦不存在***** 的性能支撑需求。前后条款的技术矛盾说明该参数系照抄特定型号显示器的出厂规格,而非依据教学实际需求论证形成,涉嫌为特定品牌特定型号量身定制。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项目采购的电脑应用于教学场景,核心承载实时显示、学生教学界面动态呈现、多窗口指令与信息同步切换等关键任务。对设备显示效果的稳定性、清晰度和流畅性具有极高要求,而显示器刷新率直接影响动态画面的显示质量和操作响应效率;*****高刷新率能够有效消除画面快速移动时的拖影现象,确保学生避免因画面模糊导致的教学疏漏;同时,可显著提升多窗口切换、信息调取等操作的流畅度,保障学生教学高效推进。*****高刷新率是通用显示硬件性能指标,并非电竞设备专属功能。*.随着显示技术迭代,***** 高刷新率已成为新款商用、教育显示器的常规升级配置,并非仅电竞产品具备。本参数仅设置刷新率性能下限,未设置任何电竞专属功能及排他性条件,未限制品牌、型号及产品系列,市场可响应产品丰富、竞争充分,不存在排除主流商用设备、参数指向性强、量身定制等情形。*.招标文件配置***接口的核心目的为老旧设备兼容适配,用于对接传统投影仪、老旧显示终端等存量教学设备,属于向下兼容的备用接口,招标文件从未要求必须通过***接口输出*****信号。设备标配的****数字高清接口,可稳定、完整支持****×****分辨率下*****高清高刷输出,完全满足本项目显示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七:电子教室软件:▲*.支持*/* 或*/* 等架构,通过在服务端上建立并分发终端镜像,实现终端的快速部署和管理,具备对接入终端的镜像管理、应用管控、端口管控、数据迁移等功能;▲*.支持在镜像中做父子节点或者兄弟节点等模式,并通过树状目录结构展示各节点间关系;终端开机既能选择不同的操作系统镜像或者快照,也能选择同一个镜像的不同快照,自动进入相应的系统桌面和应用环境;▲*.镜像系统更新后,终端重启后直接进入桌面,具有*** 部署终端系统的功能,在下发镜像数据过程中,可以在服务端随时设定停止离线或继续离线,并具有断线续传的功能。▲*.提供多种数据还原方式,包括每次开机、每天、每月等,用户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自由设置数据还原方式,也可针对不同镜像设定不同的还原方式;▲*.软件授权符合本项目各项目学校所有机房建设要求,需全面覆盖本次建设的所有机房点位;(投标时提供承诺函,项目交付前需提供投标软件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永久授权许可)(*)经我司市场调研并与公开产品资料逐字比对,本软件条款所描述的架构与功能——包括“支持跨架构和多类型终端的统一管理,可实现跨网段、跨**** 的不同组网方式”“在服务端上建立并分发终端镜像”“镜像管理、应用管控、端口管控、数据迁移”功能模块,“在镜像中做父子节点或者兄弟节点等模式,并通过树状目录结构展示各节点间关系”“终端开机既能选择不同的操作系统镜像或者快照”“*** 部署终端系统”“断线续传”“每次开机、每天、每月等数据还原方式”“可禁止使用主板引导方式启动客户端,采用独立的启动插件,支持固定** 地址、**** 地址、本地离线启动延续等启动方式”——与华硕机房管理软件的公开产品功能介绍高度吻合,其中“父子节点”“兄弟节点”“树状目录结构展示各节点间关系”等表述系该软件的私有功能术语,属照抄其产品文档原文,而非依据采购需求论证形成。机房镜像管理类软件市场上有多家厂商产品均可实现镜像分发、系统还原、终端管控等同类功能,但各产品功能架构、术语命名、实现方式均不相同;将需求精细到功能实现细节及私有术语的层面,实际效果是仅华硕机房管理软件能够逐字响应,其他品牌产品因功能架构与术语体系不同均无法完全满足,构成对特定品牌软件的精确指向。(*)▲* 要求“投标时提供承诺函,项目交付前需提供投标软件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永久授权许可”,以软件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作为响应条件。软件厂商是否针对具体项目出具授权、向哪家供应商出具授权,完全由厂商单方掌控;厂商已就本项目与特定供应商达成合作和报备,其他供应商客观上无法取得该授权,将被直接排除在中标范围之外。该条款构成渠道锁定,为特定供应商预留中标空间。本项目货物需求实际构成“特定品牌商用整机+特定品牌机房管理软件”的捆绑组合指向,整体涉嫌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镜像管理相关参数,是根据学校机房教学运维实际需求制定。父子节点、兄弟节点、树状快照管理,是国内多家镜像管理软件、多地教育项目通用功能描述,文字相近不等于参数定向特定厂商;软件永久授权条款,投标阶段只交承诺函,授权文件在项目交付前提供,不作为投标资格门槛;目的是保障机房长期教学使用,防止授权到期失效;条款没有限制软件厂商向中标供应商出具授权,不存在渠道锁定;项目整机和机房软件是独立分项,不要求软硬件同品牌,投标人可自由组合不同品牌产品投标,不存在软硬件捆绑锁定特定供应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八:图书管理系统强制要求支持***万册以上图书数据管理,与学校实际业务规模不相适应。本项目采购主体为明光市第二中学高中部,属于普通高级中学,学校实际馆藏为数万册级别,中小学图书室日常业务,客观上不需要***万册图书数据管理能力。***万册数据管理属于大型公共图书馆、高等院校图书馆的性能指标。市面上绝大多数面向中小学场景的图书管理系统出厂标称适配馆藏量级为***** 万册,仅可通过后期数据库配置扩展到更大容量,并非出厂原生标称***万册管理能力。该硬性指标与本项目实际使用需求无关,不合理缩小合格供应商范围。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参数是系统底层数据库可承载的性能上限,并非要求学校现有馆藏达到 *** 万册。明光市第二中学采购的图书管理系统使用周期较长,需预留纸质图书持续新增、数字资源接入、历史回溯建库、多副本数据存储等长期扩容空间,避免后期数据增长造成系统卡顿、检索性能下降。面向中小学的图书管理系统,很多产品底层数据库原生即支持百万级书目存储,并非仅高校、公共图书馆产品才可满足。招标文件仅设置数据承载能力的最低性能要求,未限定品牌、数据库类型,多家厂商产品均可满足,不存在不合理压缩竞争范围。该参数为保障系统长期稳定运行的前瞻性配置,贴合项目全生命周期使用需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九:强制要求提供三项独立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图书管理系统、大数据展示系统相关、微信图书馆系统相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标记▲,要求投标人分别提供图书管理系统相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大数据展示系统相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微信图书馆系统相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大数据展示、微信图书馆一般是智慧图书馆管理系统内部子功能/子模块,国内行业通行做法为:仅对整套智慧图书馆管理系统申请一份软件著作权,不会对内部子模块单独拆分、分别申请独立的软件著作权。该要求并非对软件业务功能本身的要求,而是对著作权证书名称、证书份数的形式化强制门槛。很多能够完整实现全部业务功能的供应商,会因为没有三份独立拆分的软著直接被排除评审,该条件与履约能力无必然关联,限制充分市场竞争。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项目智慧图书馆方案包含图书管理、大数据展示、微信图书馆三大独立业务模块,各模块具备独立业务逻辑与开发边界。软件著作权登记规则允许对整体平台登记,也允许对独立开发的业务模块单独登记,不存在行业只能申请一份整体软著的强制惯例。 本条款设置目的,是核验投标产品核心模块的自主知识产权,防范贴牌、外购组件带来的版权纠纷、售后无法持续升级等风险,和项目履约保障直接相关,并非单纯设置证书数量门槛。招标文件仅要求软著覆盖对应模块功能,未限定证书名称完全一致,不存在不合理限制竞争。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十:人脸识别借阅强制要求完全局域网离线自建人脸库,不得依托外网第三方人脸平台,指标设置缺乏业务必要性。招标文件要求自助借还系统人脸识别模块,需在局域网内自建人脸库,不允许调用外网第三方人脸平台。当前中小学图书馆行业,人脸借阅主流方案为采用合规国产厂商人脸云服务;完全局域网离线自建人脸库属于小众高成本方案,市场上可完整实现整套方案的供应商数量极少。采购文件没有提供学校业务必须完全离线、禁止使用合规云端人脸接口的业务说明与风险论证,该参数不合理压缩潜在投标人范围。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人脸识别涉及师生人脸这类敏感个人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需重点做好生物特征数据安全防护。离线自建人脸库方案,人脸特征采集、存储、比对全部在校园局域网内闭环完成,人脸数据不出校园内网,规避云端上传带来的数据泄露风险;同时断网环境下自助借还人脸核验仍可正常工作,保障业务连续运行,具备明确的数据安全与业务使用必要性。云端人脸、本地离线人脸属于行业两条并行成熟技术路线,招标文件未限定品牌、型号,不存在可响应供应商极少、不合理压缩竞争范围的情形。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十一:软件业务功能点设置▲标记,强制要求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佐证门槛不合理。招标文件多处软件业务功能标记▲,要求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条件。图书馆管理系统业务功能,行业通用验证方式为产品功能截图、产品演示。软件业务功能单独去做第三方检测不属于行业通行惯例,供应商需要额外投入检测成本,且很多业务功能并无现成对应的检测标准。将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硬性门槛,抬高投标成本,变相限制竞争。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标记并未强制要求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标记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技术性能指标响应情况。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十二:**** 全套外设强制要求系统原生底层驱动,禁止标准***对接,不符合行业通用实现模式 。招标文件隐含要求**** 自助借还机、馆员工作站、安全门等全套外设,需要系统原生底层驱动对接。国内图书馆行业通用实现模式:图书管理系统通过********、**** 标准*** 接口对接**** 硬件设备,只要业务可以稳定实现,即可满足学校借阅业务。强制全部硬件必须系统原生底层驱动开发,不允许标准*** 对接,不属于学校实际业务的必要条件,大幅减少市场上可参与的供应商。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行业同时存在标准 *** 兼容对接与原生底层驱动深度适配两种成熟技术路线,并非仅 *** 对接为通用模式。标准 *** 仅能实现浅层基础业务适配,无法对 **** 设备读写功率、防误读、并发控制、离线运行等底层参数精准管控,高频借阅场景下易出现识别不稳定、设备冲突、误报漏报等问题。本项目要求原生底层驱动对接,是为实现软硬件一体化深度适配,保障校园高频借阅、长期稳定运行与统一运维管理,具备明确业务必要性。该参数仅限定技术适配深度、未限定品牌及私有技术,不存在缩小竞争范围、设置不合理门槛的情形。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十三:招标文件多处技术参数设置过细、非必要,部分参数组合具备唯一性、倾向性,涉嫌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限制公平竞争。 *、部分技术指标属于产品非核心、非强制性指标,不是本项目实现业务功能所必需。单看个别参数看似通用,但多项指标叠加组合后,市场上能够全部同时满足的供应商数量极少,形成事实上的排他效果。 *、部分参数没有充分开展市场需求调研,未兼顾市场主流多品牌、多技术路线产品,没有采用功能化描述,而是采用产品具体实现细节进行约束,违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应当保障充分竞争的要求。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细化技术参数,均基于学校实际教学运维需求、数据安全要求、项目质量管控需要设置,参数合法合规、市场适配充分,不存在非必要、不合理限制条件。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质疑事项十四:招标文件设置大量、名称高度特定的软件著作权作为评分、实质性响应条件,设置不合理商务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多项特定名称软件著作权证书,作为得分项。*、软著名称具有唯一性,版权登记系统不允许完全重名软著登记。本项目要求如此具体、细分命名的软著,市场同时具备全套该命名软著的供应商数量极少;不同厂商技术路线不同,软著命名习惯不一样,大量有履约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因证书文字名称不匹配直接丢分甚至负偏离,构成事实上壁垒,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本项目软著要求未限定一字不差文字匹配,仅要求著作权内容覆盖对应功能模块属于功能匹配型审核标准,并非文字绝对一致审核。软著要求与项目履约质量、知识产权安全、长期售后保障直接相关,不属于无关商务门槛。软件著作权评审条件旨在择优遴选自主可控、成熟稳定的产品,不构成排他性壁垒,未限制公平竞争。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明光市第二中学
地 址:明光市体育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嘉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明光街道女山路***号瑞丰名城小区*幢*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胜、杨雨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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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明光市第二中学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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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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