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2026-10-09 00:00:00
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健康局新媒体宣传与运维服务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为扎实做好游仙区卫生健康政务宣传、健康科普、行业风采展示及国家级权威媒体外宣工作,拓宽宣传渠道、提升辖区卫健工作对外传播影响力,高质量完成年度宣传考核任务,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健康局拟采购新媒体宣传与运维服务项目。根据《关于加强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绵游卫发[****]**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比选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一、采购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
二、资金来源及限价:财政资金,*.**万元。
三、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团队、设备及新媒体宣传运维服务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原件扫描的***电子版壹份,装订、密封在袋子中)。比选文件领取后,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报价函;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比选文件地点: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健康局五楼***规发股(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西路**号)(自带*盘拷取)。
*.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
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②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③单位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比选人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六、比选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七、比选文件递交地点: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健康局五楼***规发股(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西路**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
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健康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