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配套设施项目(二期)一期第三批实验室建设工程答疑公告(一)(交易公告)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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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配套设施项目(二期)一期第三批实验室建设工程答疑公告(一)(交易公告)
广东/东莞-2026-10-09 00:00:00

*.问题编号:**********

*、招标文件第**页的*.*.**.*条款项描述:“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 元;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元。)” 请明确,投标人在编制投标预算时,项目报价中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金额是否为可竞争费用,不作强制性要求?定额工日工资总额的具体金额是否为自行考虑填报? *、招标文件第**页的**.*.**条款项描述:“本招标项目工程预算其他说明:水费 **.** 元,电费 *****.** 元,合计 *****.** 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得下浮该部分费用。” 此项费用为招标预算中定额计价所组成的水电费用,而投标人在自主编制项目报价时,套用的定额、对人材机含量的考虑不尽相同,而且还需根据最高限价对清单报价进行下浮,水电费用的报价难以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保持一致。因此,请明确:(一)、上述所提到的水费**.**元和电费*****.**元,合计*****.**元,是否理解为预算计价软件中,项目人材机汇总的水、电的市场价合计?(如截图所示)(二)请招标人明确提供水、电的数量;(三)水、电的材料税率各自为多少?(四)、水费**.**元和电费*****.**元是不含税市场价合计还是含税市场价合计?以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填报。

答:*.定额工日工资总额属于可竞争费用,投标人可按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无需与最高投标限价所列金额保持一致。

*.(一)此费用为计价软件中人材机汇总中提取出来的水、电费不含税市场价合计。

(二)此费用为固定金额,投标人无须考虑水、电的数量。

(三)水的税率为:*%,电的税率为:*%。

(四)水费**.**元和电费*****.**元为不含税市场价合计。

该笔水费**.**元及电费*****.**元(合计*****.**元)为计价软件人材机汇总中提取的不含税市场价,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无需考虑该笔费用,其不计入投标总报价,也不参与任何下浮。该费用为施工完毕后由中标人按此固定金额单独向招标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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