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港藤县港区三坡作业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6-06-25
广西/梧州 审批|立项|规划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港藤县港区三坡作业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梧州-2026-06-25 00:00:00

藤县建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藤县建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请予核准梧州港藤县港区三坡作业区工程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梧州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梧州港藤县港区三坡作业区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单位:藤县建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梧州市藤县三坡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拟建*个****吨级通用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岸线总长度为***米,其中一期拟建*个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岸线长度***米,一期工程建成后年通过能力为***万吨;二期拟建*个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岸线长度****。项目全部建成后年总通过能力为****万吨。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估算为*****.**万元,二期总投资估算为*****.**万元。项目业主自有资金*****.**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项目估算总投资的**%;其余资金由项目业主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请按照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码头作业区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做好项目周边生态敏感区域的保护工作。进一步细化环境影响分析和环保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资金落实到位。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降碳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安装工程、建设工程、监理、主要设备由项目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桂(****)藤县不动产权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桂(****)藤县不动产权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桂(****)藤县不动产权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桂(****)藤县不动产权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桂(****)藤县不动产权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桂(****)藤县不动产权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桂(****)藤县不动产权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桂(****)藤县不动产权第*******号)、《藤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梧州港藤县港区三坡作业区工程项目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情况说明》和《藤县人民政府关于梧州港藤县港区三坡作业区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批复》(藤政函〔****〕**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藤县建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开展节能审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完善绣江各桥梁防撞设施以及项目所在水域远程监控设备,确保项目所在水域桥梁和通航安全,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未通过前不得开工建设。在“十五五”期间完成绣江交口至河口段航道整治工程。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方案与措施。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藤县建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