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公安专用三四级网运行维护保障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2026-10-09
湖南/长沙 中标结果
长沙市公安局公安专用三四级网运行维护保障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2026-10-09 00:00:00
长沙市公安局公安专用三四级网运行维护保障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公安专用三四级网运行维护保障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芙蓉区解放西路***号   
供应商(乙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安专用三四级网运行维护保障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项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佰贰拾伍万伍仟肆佰贰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公安专用三四级网主用链路租赁及维护服务,包含:三级网(市局至分局、支队)主用链路(万兆)及四级网主用链路(千兆)共计***条裸光纤三年租赁及维护服务。

*.*公安专用三四级网备用链路租赁及维护服务,包含:三级网(市局至分局、支队)备用链路(万兆)及四级网备用链路(千兆)共计***条裸光纤三年租赁及维护服务。

*.*公安专用三四级网络核心、汇聚网络设备维护服务,包含:*台核心网络设备和**台汇聚层网络设备巡检、清洁、故障处理等现场维护工作;*台核心网络设备和**台汇聚层网络设备三年质保服务。

*.*公安专用三四级网四级接入网点维护服务,包含:***个四级网点的设备巡检、清洁、故障处理等现场维护工作;***个四级网点设备三年质保服务。

*.人员配置要求

应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组建现场维护项目组,总人数不少于*人,其中*名为项目负责人。现场维护项目组需提供****小时人员驻场维护服务,轮流值班,现场值班人员配备不少于*人。要求*名现场维护项目组成员熟悉主流厂商网络设备特性及操作、具有至少三年网络维护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严禁随意更换,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换的必须书面报甲方同意,且人员资质不低于原标准。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见附件一

*.其他要求

*.项目服务期:合同一签三年,服务期以签订合同并验收合格后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的第一个工作日起算。

*.*服务交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

*.*服务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


序号

付款条件

付款时间

付款金额

(元)

是否为履约验收期

*

验收合格并正式提供服务后每半年按运维考核评定结果支付。

提供服务后的*个月

*******

是

*

每半年按运维考核评定结果支付。

*个月

*******

否

*

每半年按运维考核评定结果支付。

*个月

*******

否

*

每半年按运维考核评定结果支付。

*个月

*******

否

*

每半年按运维考核评定结果支付。

*个月

*******

否

*

每半年按运维考核评定结果支付。

*个月

*******

(本期最终实际付款金额以审计结算为准)

否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验收合格并正式提供服务后每半年按运维考核评定结果支付,第*次分期支付为履约验收期。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每半年按运维考核评定结果支付。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每半年按运维考核评定结果支付。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每半年按运维考核评定结果支付。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每半年按运维考核评定结果支付。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每半年按运维考核评定结果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前,乙方出具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给甲方,向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支付,第*次付款最终实际付款金额由长沙市公安局审计部门审计后,按最终审计结果进行支付。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的,甲方有权在任一笔付款中予以扣除,应付款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

注:每半年度由甲方对乙方的运维服务进行综合评价,评分结果在**分以上(含**分)按当期服务租赁费***%支付,*****分(不含**分)按得分比例支付当期服务租赁费,**分以下(不含**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考评办法:详见附件二(运维服务评估考核管理办法)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升支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 **********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割接、业务测试等项目建设内容,并在达到验收标准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内容

(*)公安专用三四级网主用链路租赁及维护服务,包含:三级网(市局至分局、支队)主用链路(万兆)及四级网主用链路(千兆)共计***条裸光纤三年租赁及维护服务。

(*)公安专用三四级网备用链路租赁及维护服务,包含:三级网(市局至分局、支队)备用链路(万兆)及四级网备用链路(千兆)共计***条裸光纤三年租赁及维护服务。

(*)公安专用三四级网络核心、汇聚网络设备维护服务,包含:*台核心网络设备和**台汇聚层网络设备巡检、清洁、故障处理等现场维护工作;*台核心网络设备和**台汇聚层网络设备三年质保服务。

(*)公安专用三四级网四级接入网点维护服务,包含:***个四级网点的设备巡检、清洁、故障处理等现场维护工作;***个四级网点设备三年质保服务。

*)维护服务要求

维护服务的要求包括:日常巡检维护、设备管理、故障排查和恢复等方面,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日常巡检及维护。核心层节点的巡检周期为*个自然日*次到站,汇聚层节点的巡检周期为每月*次到站,接入层节点的巡检周期为每季度一次全面巡检(含网络检测)、每半年*次到站,并提供相应的巡检报告;汇聚节点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部备份链路倒换测试,接入层节点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部备份链路倒换测试,均提供备份链路倒换测试报告。

(*)告警、性能、数据配置检查。每周定期进行数据配置、端口配置、告警性能分析及故障历时的核对,并按要求提交网管数据检查分析报表,每月形成汇总表。

(*)故障及投诉的处理。针对不同等级的故障按规定的处理时限进行故障的排除。

(*)重要业务、时段及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包括增加人员值守,应急调整网络配置等。

(*)实施网络改造、割接或升级。评估、制定网络(改造、割接或升级)方案,监督网络(改造、割接或升级)实施过程及完成情况。维护服务期内,每年对单次网络改造、割接或升级未超过总网点数**%的,不另行收取费用。每年全局新增网点汇聚局不超过*个,四级接入网点不超过**个,提供相关线路租赁及设备,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运维服务纳入本项目整体运维。

(*)配合数据业务开通及调整。按照生产任务要求,配合数据设备业务调整和开通(包含线缆布放、公安网标签制作、资料归档),并调整设备配置数据。

(*)设备、通道及端口测试。每月对网络的备用设备、通道、端口及备份倒换功能进行测试。

(*)隐患、问题整改。检查、发现设备、网络存在的问题,制定、提交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

(*)固定资产的盘查。配合进行数据设备固定资产的定期不定期盘查。

(**)在网运行数据的更新与核对。根据需求对在网数据进行更新与核对,同时更新网络维护文档资料。


*)维护服务具体内容

内容

实施频率

要求

日常维护

日

机房的日常巡检以及环境清洁。

日

检查交换机外部情况,要求设备安装牢固,接地符合标准,指示灯显示正常、电源运行正常,风扇运行正常,标签准确、清晰、牢固。

日

检查交换机内部配置,记录设备告警、性能等日常运行参数,确认所有设备均运行正常,无异常告警。

日

检查机房线缆情况,要求尾纤和电缆布放整齐规范,接头连接正常、稳固,标签准确、清晰、牢固。

周

核对端口的占用情况,如果发现与维护资料不符,应及时进行校对并进行资料的更新。

故障处理

次

故障的处理工作。

次

在确认告警后,应在**分钟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次

故障处理过程中,未经客户许可不得擅自撤场,安全或消防等紧急故障,应及时主动采取应急措施。

割接整改

次

割接方案提前一周提交客户审核。

次

割接方案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次

割接时准备充分,听从客户的指挥调度,按照规范操作。

次

割接不能影响其他设备和线路的安全。

其他

次

设备扩容时的线缆规范布放。

次

设备资产清点、核对、资产标签整改工作。

次

特殊恶劣天气、通信保障期间或客户要求时,适当增加巡检频度。节假日前专门组织节前安全巡检及整改,并提交巡检报告。

次

提供网络优化方案。

(*)日常维护管理

应建立健全日常维护保障体系,具体内容包括网络监视、资料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管理、应急预案等。

(*)定期跟踪巡检服务

提供现场巡检服务,并提交巡检报告。通过巡检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或故障隐患。

(*)驻场值班服务

应根据长沙市公安局要求,建立维护值班制度,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指定地点开展****小时值班,并根据长沙市公安局特别保障要求制定保障值班制度。

(*)人员配置要求

应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组建现场维护项目组,总人数不少于*人,其中*名为项目负责人。现场维护项目组需提供****小时人员驻场维护服务,轮流值班,现场值班人员配备不少于*人。要求*名现场维护项目组成员熟悉主流厂商网络设备特性及操作、具有至少三年网络维护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严禁随意更换,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换的必须书面报甲方同意,且人员资质不低于原标准。

(*)关键汇聚节点故障监控

驻场人员应实时监控市局核心、机关二院汇聚、**个分县市局汇聚节点和**个支队汇聚节点网络状态,及时发现网络断连等故障,第一时间处置并告知长沙市公安局。

(*)故障服务要求

在服务期内,为长沙市公安局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保障。需承诺提供**小时故障申告电话,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小时接受长沙市公安局网络故障申告。

对于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所有故障,应在**分钟内给予故障申告响应,一般故障城区在**小时内修复,三县市局(长、浏、宁)在**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城区在*小时内修复,三县市局(长、浏、宁)在*小时内修复;特大故障城区在*小时内修复,三县市局(长、浏、宁)在*小时内修复。故障和服务响应时间表如下:

故障级别

故障解决时间

*级:属于特大故障。其具体现象为:三四级网络系统崩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汇聚局网络故障;单一汇聚局内发生故障的网点在**%以上

城区汇聚局在*小时内修复,三县市区局和警校汇聚局*小时内修复

**级:属于重大故障。其具体现象为:三四级网部分系统发生故障;一个汇聚局网络故障;单一汇聚局内发生故障的网点在**%~**%但不影响系统整体运行。

城区汇聚局在*小时内修复,三县市区局和警校汇聚局*小时内修复

***级:属于一般故障。其具体现象为:单一汇聚局发生故障的网点在**%以下和四级网点单点故障

城区在**小时以内修复,三县市局在**小时内修复

*)维护服务输出文档

(*)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编号、购买时间、保修期限、存放地点、购置价值、主要责任人、软硬件配置信息、所承担负载与应用等详细信息。

(*)设备配置档案:对在网设备建立配置档案,在设备配置调整时及时备份,同时进行档案更新,并由专人负责管理。配置档案要保留不同版本,便于故障时回溯或修复。

(*)日常巡检及维护操作记录:日常巡检及相关维护、修复操作应形成详细记录。维护人员应按规范填写维护记录和值班日志,包括事件、时间、地点、现象、数据、处理经过、责任人、处理人等。维护记录和值班日志应详细记录网络、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维护工作过程,反映维护工作的全面情况。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和方法

(*)项目按一般程序验收。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

(*)在服务验收过程中发现服务存在的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括光纤、备品、备件及配件等)应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本项目服务期内,设备超出厂家正常保修时限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质保服务,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额外向甲方收取费用。

(*)本项目服务期内,软、硬件产品服务范围包含的所有设备的维护均要求上门服务,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本项目服务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更换的设备产品性能不能低于原产品性能,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其它要求及说明

(*)项目服务期:合同一签三年,服务期以签订合同并验收合格后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的第一个工作日起算。

服务交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式提供服务起。

服务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结算方法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并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每半年按运维考核评定结果支付一次,当期满额支付为合同总额的六分之一。达到付款条件前,乙方出具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给甲方,向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支付,第六次付款最终实际付款金额由长沙市公安局审计部门审计后,按最终审计结果进行支付。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的,甲方有权在任一笔付款中予以扣除,应付款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

注:每半年度由甲方对乙方的运维服务进行综合评价,评分结果在**分以上(含**分)按当期服务租赁费***%支付,*****分(不含**分)按得分比例支付当期服务租赁费,**分以下(不含**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项目三四级网络设备均需要购买原厂设备质保和售后服务,乙方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购买原厂设备质保和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响应无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提供,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本项目为在用项目,所承载应用均为在线业务,乙方须充分考虑新旧项目割接迁移的技术难点,如果需要进行线路割接和设备的更换,则需制定完善可行的网络平滑过渡方案,确保新旧项目实现稳定平滑过渡,平滑过渡期的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第*点平滑过渡的违约责任进行执行。

(*)本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更换的设备产品,旧设备以及替换的新设备,所有权均归长沙市公安局。

(*)在项目服务提供期间,如甲方需对公安信息网进行规划调整、升级、改造,乙方须全力配合并提供临时网络设备。

(*)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割接、业务测试等项目建设内容,并在达到验收标准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

(*)在项目三年服务期满再次开展招标,项目新中标人如非原项目中标人(乙方),原中标人(乙方)需全力配合新中标人交接项目,直到项目全部交接完毕并经甲方核实,若原中标人(乙方)未按要求履行配合义务,所造成的损失由原中标人(乙方)承担。

(**)乙方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等内容。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因接触本项目而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严格遵守甲方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警务工作秘密,不得泄密。一旦发生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失泄密事件,经查证属实,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要求组织验收。乙方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甲方为项目验收主体,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根据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以内启动项目验收,验收方式为一次性整体验收。乙方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执行清单、项目成果等材料,客观反映项目执行情况和效果。验收小组成员出具个人验收意见,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和评价,形成政府彩购项目履约验收书。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需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由该部门认定,如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双方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文件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在甲方要求时间内乙方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情形所需支付违约金额金额按本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执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因乙方提交的成果有任何问题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任何损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因乙方违约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不支付剩余款项以及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对甲方、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派出人员等)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和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承受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符合招标文件内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力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力。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如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设备或遭受损失,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安排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协调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场地、环境、资料和施工条件,保证乙方运行维护服务的顺利进行。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并协调各接入单位局域网络接入长沙市公安局公安专用三四级网络运行维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详细地点及联系人信息,并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所需环境(如场地、电源等)。

*.甲方有权对乙方未经授权进入机房进行问责,并在运维考核中进行相应的扣分。

*.在服务期内甲方因业务或行政规划调整须新增或削减网点调整造成网点数量总量增加,如每年汇聚点增量不超过*个,四级接入网点增量不超过**个,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线路租赁及网络设备,运维服务纳入本项目统一考核,不做项目变更。

*.在服务期内甲方新增或新建网点的线路和设备维护纳入本项目运维服务,并统一考核。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按照《电信服务规范》(信息产业部令第**号)及甲方的相关要求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保障。

(*)在服务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保障。免费提供**小时故障申告电话,****小时接受甲方网络故障申告和不间断服务。

(*)乙方应保证网络的质量和带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于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所有故障(因甲方原因或本合同**.*条规定 的内容除外),乙方应在**分钟内给予故障申告响应,一般故障城区在**小时内修复,三县市局(长、浏、宁)在**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城区在*小时内修复,三县市局(长、浏、宁)在*小时内修复;特大故障城区在*小时内修复,三县市局(长、浏、宁)在*小时内修复。

(*)乙方保证项目所提供的备品备件设备和供货渠道属于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其包装、标志完全符合原厂家的标准并有相关厂商的授权。

(*)乙方在甲方授权情况下才能进入机房进行各种设备和线路的维护工作,不能修改和获取网络中的任何数据,更不得对外泄露。

(*)对于甲方未包含在本合同中的网络设备或自行采购的网络设备需接入市局三四级专业网络的,应符合本次运维项目的网络接入标准,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接入三四级网络。乙方应按合同要求提供运维保障服务,并保证能够完全使用公安网的所有网络业务和服务。对于甲方(含甲方下属单位)自行采购的网络设备数未超过合同约定总网点数的**%的网络设备,接入和调试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超出合同约定总网点数的**%范围的相同标的服务,且采购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费用由乙方和甲方协商处理。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做好网络规划、优化、调整等相关工作,并纳入运维考核。

(*)乙方须提供*名驻场人员现场服务,并保证****小时响应,驻场服务人员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纳入运维考核。乙方应负责其驻场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等内容。

(*)在项目服务提供期间,如甲方需对公安信息网络进行规划调整、升级改造,乙方须全力配合相关改造工作并提供临时网络设备。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因接触本项目而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严格遵守甲方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警务工作秘密,不得泄密。一旦发生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失泄密事件,经查证属实,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服务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或备品备件等货物不符合服务、货物标准或存在缺陷,而甲方在合同约定的规定期限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书面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退款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服务或货物来提供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服务期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赔偿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迟延服务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在情形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除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第 ** 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延迟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的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平滑过渡的违约责任

在平滑过渡期间,核心网络中断时间不得超过*小时,汇聚局网络中断时间不得超过*小时,接入层网络中断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平滑过渡期间若单项核心网络中断时长超过*小时,每超*小时(不足*小时按*小时计),每项按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单次超时超*小时,甲方有权中止履约,同时乙方须无偿整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抢修、链路回切、设备更换或维护等)直至恢复正常业务,并承担公安业务中断造成的一切连带责任与经济损失。

平滑过渡期间若单项汇聚局网络单次中断时长超过*小时,每超*小时(不足*小时按*小时计),每项按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且需在甲方限定时间内无偿整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抢修、链路回切、设备更换或维护等)直至恢复正常业务,并承担公安业务中断造成的一切连带责任与经济损失。

平滑过渡期间若单项接入层网络单次中断时长超过**小时,每超*小时(不足*小时按*小时计),按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因中断造成基层单位业务无法正常运行的,乙方须无偿整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抢修、链路回切、设备更换或维护等)直至恢复正常业务,并承担公安业务中断造成的一切连带责任与经济损失。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甲方不另行承担其他任何额外支出。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 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签订补充合同前,须按程序办理政府采购申报。

*.合同中止与终止

*.*合同的中止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终止

(*)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其已履行合同部分的费用。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合同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进行转让和分包。

*.乙方的广告或宣传

*.*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乙方对提供服务过程中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业务工作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并需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见附件三)。

*.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失泄密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伴随服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备品备件)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维保服务内所承担的义务;

(*)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

(*)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余良勇 法定代表人: 万鹏
委托代理人: 谭文军 委托代理人: 陈浩


附件列表:
  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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