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中标候选人公示】芜湖市白茆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莲花河南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2026-10-09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芜湖市-鸠江区-中标候选人公示】芜湖市白茆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莲花河南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安徽/芜湖-2026-10-09 00:00:00

芜湖市白茆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莲花河南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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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芜湖市白茆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莲花河南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芜湖市白茆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莲花河南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县道

联系人及电话

周文静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奋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鸠江开发区祥盛路**号(裕溪口街道企业服务中心)*楼***室

联系人及电话

徐杨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芜湖市新泽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张福军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工期(天)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茂县城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芜湖市政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李清印

证书编号:湘****************;湘建安*(****)*******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类)证书

工期(天)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贵阳市观山湖区盼盼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市昌狮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永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郑仁华

证书编号:闽****************、闽建安*(****)*******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工期(天)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福州滨海新城道庆路东段工程(施工)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河北华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工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的;
*.芜湖市宇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进场交易见证书中项目类型为房屋建筑,不符合资格要求;
*.安徽江湾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尚未缴纳成功;
*.北京绿迪源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工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的;
*.安徽捷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按招标文件填写(三)项目负责人业绩基本情况表(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业绩未按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
*.芜湖市天邦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造师专业数量查询不合格,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排序;
*.基准价:********.**元;
*.抽取的系数:β*=*.**,α=*.**;
*.*=**.*%

变更原因对外公示的抽取系数有误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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