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10-09
新疆/喀什 质疑投诉
喀什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疆/喀什-2026-10-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喀什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梅园路**号润弘大厦**第*层至**层

被投诉人*:喀什市人民医院

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号

被投诉人*:喀什市招投标中心

地址:喀什市行政审批局*楼

相关供应商:乌鲁木齐准噶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温州街**号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未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业绩、人员配置评审标准,中标供应商业绩不达标、人员证件真实性存疑,评审结果不合理;*.中标供应商小微企业身份存疑,涉嫌出具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骗取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关于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涉及投诉事项的业绩、人员配置等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发现评分畸高或畸低等异常情形。
(二)关于投诉事项*。本机关向中标供应商注册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出函询,复函认定其规模类型为小型企业,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类型与认定一致,无证据证明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综上,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喀什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喀什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