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新科技研创园项目(张槎海口TOD地块)施工总承包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交易公告)
2026-10-09
广东/佛山 变更澄清
佛山高新科技研创园项目(张槎海口TOD地块)施工总承包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交易公告)
广东/佛山-2026-10-09 00:00:00

佛山高新科技研创园项目(张槎海口***地块)施工总承包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佛山高新科技研创园项目(张槎海口***地块)施工总承包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一、答疑内容

*、问题*:请提供广联达最高投标限价清单文件。

答:本项目不提供最高投标限价清单文件。

*、问题*:招标文件***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元,暂列金额为¥********.**元。请问此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各是含税还是不含税金额?

答: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元,为不含税金额,按规定计取增值税。暂列金额********.**元,为含税金额,不再另行计取税金。

*、问题*:工程量清单****页: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注明暂列金额(含税)********.**元和导入****文件后,暂列金*费用汇总中增值税费率为*,请明确此暂列金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金额?若是含税金额就与****清单规范冲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文件的税率?。

答:暂列金额为含税金额,投标人应按此金额直接填报,不再另行计取增值税;不修改****文件的税率,增值税费率保持为*。本项目该笔暂列金额已作为含税包干项列入,投标人可将该含税暂列金额直接计入投标总价对应位置,并核对费用汇总中“暂列金额”项下增值税额是否为*,确保最终总价未对该笔金额叠加税金。

二、澄清修改内容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如下:

原内容

修改后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年**月**日**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年**月**日**时**分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具体详见本答疑与澄清文件内容。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禅控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东鄱南路**号高新大厦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六路**号一座****室

联系人:何工

联系人:余春龙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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