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6-10-09 00:00:00
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租赁及驾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公务用车租赁及驾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拟采用公开竞选方式确定一家服务商,提供前锋辖区内车辆租赁、区外临时租车、采购方自有车辆驾驶劳务三类公务用车服务,用于涉农项目建设及农业农村各项公务工作。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租赁及驾驶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服务商按照采购方公务工作需求,提供三类服务:①前锋辖区内车辆租赁服务;②区外临时租车服务;③采购方自有公务车辆的驾驶服务。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付款方式:据实报销,服务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银行转账支付,不使用现金。
二、资金情况及最高控制价
本项目分三标段(三类服务)最高控制价,所有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类别限价,任一服务报价超出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一标段:前锋辖区内租车(车+人全包)。每半天(*小时以内)最高限价***元;此为包干价,期间所产生的车辆保险、维修、燃油、洗车、停车、过路费等全部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二标段:区外临时租车(车+人全包)。按“里程+时长”计费,里程最高限价*.*元/公里,时长最高限价**元/时;此为包干价,期间所产生的车辆保险、维修、燃油、洗车、停车、过路费等全部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三标段:车辆驾驶服务(采购方提供车辆,仅提供驾驶员劳务)。每半天(*小时以内)最高限价***元;仅包含驾驶员劳务及税费(不含社会保险);车辆燃油、路桥、停车、洗车、保养、维修、保险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服务,具备提供驾驶员劳务服务能力。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自拟)。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采购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服务商须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自有或可调度满足公务出行的合规车辆;派驻驾驶员持有有效对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无重大交通违法及事故记录;所有用于租赁的车辆证照齐全,足额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保险,中标后向甲方留存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注: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发布之日—****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和文件递交。
*.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北城印象**—***室)。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五、响应文件要求、报价规则、成交原则等其余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六、结果公示
本项目竞选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请各服务商自行关注。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