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理决定
2026-10-09
山西/吕梁 招标采购
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理决定
山西/吕梁-2026-10-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吕梁市吕梁山西麓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第二批)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新城大道东****号

被投诉人:临县林业局

地址:临县南关街***号

相关供应商:山西辉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中路**号(吕梁大土河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东侧*单元*层)

当事人:山西辉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中路**号(吕梁大土河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东侧*单元*层)

五、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业绩评分标准设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三年内”时间限制构成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服务方案评分标准中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
投诉事项*:项目团队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职称要求与项目实际履约需求不匹配、变相限制从业人员规模和中小企业参与。
(二)投诉请求
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相关主体答复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代表采购人对质疑进行了答复,认为所有质疑均不成立。
(四)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情况
项目于****年*月*日开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存在缺陷,无法进行评审,项目已废标,代理机构山西辉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 ****年*月*日发布了度标公告。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临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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