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迁财采投〔2026〕28号)
2026-10-09
河北/唐山 质疑投诉
迁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迁财采投〔2026〕28号)
河北/唐山-2026-10-09 00:00:00
迁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迁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迁安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宝立文物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被投诉人:迁安市博物馆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河东区钢城大街东段
被投诉人: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永顺街道汇元路**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市昱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号**栋第*层***房
四、基本情况
迁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进行评审,****年*月** 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安徽宝立文物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质疑做出答复。安徽宝立文物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人广州市昱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情形,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诉事项*:本项目拟采购的加湿除湿一体机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中标人所投该货物的生产商为河北三子智能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未获得任何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标单位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属于无效投标。 投诉事项*:投诉人是否具备中标资格,不影响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合法性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的答复违反法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评标结果,驳回投诉。述事实有投诉书、招标文件、评标报告、质疑函、质疑回复函、采购人情况说明、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迁安市博物馆、广州市昱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及答复函等证据证明。
六、处理文件编号
迁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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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迁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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