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迁财采投〔2026〕27号)
2026-10-09
河北/唐山 质疑投诉
迁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迁财采投〔2026〕27号)
河北/唐山-2026-10-09 00:00:00
迁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迁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迁安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博文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被投诉人:迁安市博物馆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河东区钢城大街东段
被投诉人: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永顺街道汇元路**号
四、基本情况
迁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进行评审,****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武汉博文致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质疑做出答复。武汉博文致远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设置不合理,部分产品数远高于行业标准,与本项目的实际履行不相适应,存在不合理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代理机构的答复避重就轻,未就质疑事项存在的实质性问题进行答复,答复内容脱离项目实际,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设置不合理,部分产品参数远低于行业标准,与本项目的实际履行不相适应,存在以不合理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代理机构的答复避重就轻,未就质疑事项存在的实质性问题进行答复,答复内容脱离项目实际,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设置参数与本项目的实际履行不相适应,存在以不合理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代理机构的答复避重就轻,未就质疑事项存在的实质性问题进行答复,答复内容脱离项目实际,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参数设置不明确、使用大量已过期或废止标准,存在以不合理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代理机构的答复避重就轻,未对招标文件进行更正说明,采购需求不明确、违反国家现行标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明显排他性,存在以不合理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代理机构的答复避重就轻,未就质疑事项存在的实质性问题进行答复,答复内容脱离项目实际,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产品参数评分办法设置不合理,未区分负偏离的情形,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对应。代理机构的答复与事实严重不符。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主观方案评分设置过高,且仅针对方案有无进行评价,未就质量优劣进行评分,设置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代理机构未就实质性问题作出回复,答复内容与质疑事项无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上述事实有投诉书、招标文件、评审报告、质疑函、质疑回复函、采购人情况说明、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迁安市博物馆答复函等证据证明。
六、处理文件编号
迁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迁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唐山-2026-10-09 00:00:00
二、项目名称: 迁安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博文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被投诉人:迁安市博物馆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河东区钢城大街东段
被投诉人: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永顺街道汇元路**号
四、基本情况
迁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进行评审,****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武汉博文致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质疑做出答复。武汉博文致远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设置不合理,部分产品数远高于行业标准,与本项目的实际履行不相适应,存在不合理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代理机构的答复避重就轻,未就质疑事项存在的实质性问题进行答复,答复内容脱离项目实际,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设置不合理,部分产品参数远低于行业标准,与本项目的实际履行不相适应,存在以不合理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代理机构的答复避重就轻,未就质疑事项存在的实质性问题进行答复,答复内容脱离项目实际,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设置参数与本项目的实际履行不相适应,存在以不合理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代理机构的答复避重就轻,未就质疑事项存在的实质性问题进行答复,答复内容脱离项目实际,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参数设置不明确、使用大量已过期或废止标准,存在以不合理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代理机构的答复避重就轻,未对招标文件进行更正说明,采购需求不明确、违反国家现行标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明显排他性,存在以不合理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代理机构的答复避重就轻,未就质疑事项存在的实质性问题进行答复,答复内容脱离项目实际,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产品参数评分办法设置不合理,未区分负偏离的情形,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对应。代理机构的答复与事实严重不符。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主观方案评分设置过高,且仅针对方案有无进行评价,未就质量优劣进行评分,设置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代理机构未就实质性问题作出回复,答复内容与质疑事项无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上述事实有投诉书、招标文件、评审报告、质疑函、质疑回复函、采购人情况说明、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迁安市博物馆答复函等证据证明。
六、处理文件编号
迁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