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2026-10-08 00:00:00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一批)(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一批)(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包*:原合同支付约定******;项目合同签订后,经招标人试运行**日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余款自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根据招标人财务制度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结算款项。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构成违约。如因招标人封账、财政等原因导致的资金不到位的,致使招标人不能按合同付款,招标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最终招标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以潍坊市财政局最终审核意见为准******;现变更为******;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余款自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根据招标人财务制度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结算款项。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构成违约。如因招标人封账、财政等原因导致的资金不到位的,致使招标人不能按合同付款,招标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最终招标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以潍坊市财政局最终审核意见为准******;
采购包*:原合同支付约定******;项目合同签订后,经招标人试运行**日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构成违约。如因招标人封账、财政等原因导致的资金不到位的,致使招标人不能按合同付款,招标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最终招标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以潍坊市财政局最终审核意见为准******;现变更为******;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余款自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根据招标人财务制度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结算款项。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构成违约。如因招标人封账、财政等原因导致的资金不到位的,致使招标人不能按合同付款,招标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最终招标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以潍坊市财政局最终审核意见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杭廷、李江泉、赵敏、苏云龙、许铖铖、李秀艳
电话:************、***********
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