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6-10-09 00:00:00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合江县****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的公告
根据《合江县****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合农〔****〕**号)文件精神,为更好推动我县****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局将根据申报合江县****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情况,择优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在****年实施水稻、高粱、油菜等粮油作物机械化耕整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
*.评选时间:****年**月**日**:**(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评选地点:合江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以实际通知地点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选择在县内地势相对平坦,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个镇,分别是大桥镇、白米镇、先市镇、法王寺镇。本次项目财政下达资金合计**.*万,用于机械化耕整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实施水稻、高粱、油菜等粮油作物机械化耕整服务面积不少于*****亩(机械化耕整服务综合托管系数为*.**),折合面积不少于****亩。耕整深度不低于****,土地平整适宜,耕整后能满足播种和栽植要求;社会化服务对象满意度≥**%。
针对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实行差异化补助,承包地面积不超过**亩为小农户,承包地面积大于**亩为规模经营主体,服务小农户每亩补助**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每亩补助**元,财政共补助**.*万元,为服务更多小农户,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亩。
合江县机械化耕整环节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及其服务面积
序号 | 环节 | 服务对象 | 补助标准 (元/亩) | 服务面积 | 财政补助 (万元) | 备注 | |
* | 机械 化耕整 | 小农户 | **元/亩 | 不少于*****亩 | **.* | 补助总金额不超过**.*万元 | |
* | 机械 化耕整 | 规模经营主体 | **元/亩 | ||||
合计 | **.* | ||||||
合江县****年机械化耕整环节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表
序号 | 项目实施镇 | 机械化耕整 服务面积(亩) | 备注 |
* | 大桥镇 | ≥**** | 以实际面积验收为准,补助金额不超项目总预算 |
* | 白米镇 | ≥**** | |
* | 先市镇 | ≥**** | |
* | 法王寺镇 | ≥*** | |
合计 | ≥***** | ||
三、服务时间
根据要求在****年**月**日前完成。
四、项目复核验收
项目完成后,服务主体向项目所在镇提交验收申请,项目镇组织镇、村、社人员对实施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并随机抽取任务面积的**%进行实地核实,并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验收结果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和镇级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任务面积的**%,并对服务农户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抽查审核情况确定最终补助资金。
(一)服务主体申报复核。
服务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保留相关影像记录资料,作业环节结束后,服务主体应及时核实作业质量和服务面积,并计算汇总服务环节和作业面积,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街镇复核,并由服务主体和项目镇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二)县级抽查验收。
经项目镇复核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服务面积、服务满意度进行抽查验收。
五、主体范围
一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 *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四是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六、主体要求及报名资料
*.主体符合。申报的服务组织须符合主体范围,具有一定规模,可提供稳定社会化服务,如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并提供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相关证书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诚信守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申报组织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承诺书。
*.法人的征信报告。
*.设备齐全。提供作业机具明细表,说明来源(购买、租赁或组织)、型号、日作业量。
*.人员充足。具有能够完成此次作业的技术指导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能够完成此次作业任务的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明。
*.方案可行。申报组织须制定并提供此次作业服务的具体作业方案。
*.荣誉业绩。提供所得荣誉、相似业绩等资料说明其服务能力,没有则可以不提供。
*.填写社会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于**月**日前完成申报表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到县农业农村局*楼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
*.申报资料需进行装订。申报材料统一由**纸封装成册。
七、其他事项
*.单一社会化服务环节补助不超过**%,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
*.本次择优选取*个服务主体。
八、申报地点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楼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合江县****年粮油作物机械化耕整环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评选办法.****
*.合江县****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