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10-08 00:00:00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数字基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参数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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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数字基座”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数字基座”重大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姚先生 ***********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数字基座******;重大工程项目进行技术需求调查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数字基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需求调查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消防救援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姚先生,***********,*********@**.***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供应(生产)商***;***************:*******;*****************:*******;*********************:*******;*****************:*******;***************:*******;">地完善相关产品的采购技术文本。如有优于公示参数的产品,可填写附件,并提供相应资料至反馈邮箱(*********@**.***)。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一、征集范围 *.供应(生产)商 *.社会专家 二、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能够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生产企业及代理商。 *.社会专家应具有职称证、政府采购专家等证明材料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供应商认为产品技术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个别条款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应当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否则我单位将不予接收或采纳。 *.如有优于公示参数的产品,可填写附件*,并提供相应资料至反馈邮箱。 (二)各社会专家提出的技术需求修改建议书应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予接收或采纳: 专家请自行下载公告内附件,阅读后如有意见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在意见征求有效期内提出,填写附件*反馈相关意见。 *.专家个人身份证、职称证、政府采购专家证明(证书或备案或入库截图等)。 *.填写附件*,发送至邮箱*********@**.***。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接收。 (三)回复征询意见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件主题为:***公司(公司全称)/***社会专家《关于对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数字基座******;重大工程项目称:辽宁省消防救援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号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