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惠湾财绩监〔2026〕50号)
2026-09-30
广东/惠州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惠湾财绩监〔2026〕50号)
广东/惠州-2026-09-30 00:00:00
广东/惠州-2026-09-30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惠湾财绩监〔****〕**号)
发布机构: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国资金融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亚湾区 ****年新建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惠州市金和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维市村民委员会壮荣直街 **号*****号厂区
被投诉人*: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号投资大厦八楼
相关供应商:广东京门厨业有限公司(中标人)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
投诉人认为采购包*(大亚湾第十三中学食堂设备采购) 的中标单位广东京门厨业有限公司投标的货物四门冰箱、平台雪柜制造商不符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刷锅刷把制造商名称无对应市场主体、消毒刀箱制造商生产资质提出质疑,采购包*(大亚湾第七中学食堂设备采购)的中标单位广东京门厨业有限公司投标的货物四门冰箱、平台雪柜制造商不符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消毒刀箱制造商生产资质提出质疑,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对此,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一)采购包*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采购包*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国资金融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