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2026-10-08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一批)(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变更合同支付约定
更正内容:
采购包*:原合同支付约定“项目合同签订后,经招标人试运行**日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余款自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根据招标人财务制度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结算款项。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构成违约。如因招标人封账、财政等原因导致的资金不到位的,致使招标人不能按合同付款,招标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最终招标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以潍坊市财政局最终审核意见为准”现变更为“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余款自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根据招标人财务制度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结算款项。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构成违约。如因招标人封账、财政等原因导致的资金不到位的,致使招标人不能按合同付款,招标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最终招标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以潍坊市财政局最终审核意见为准” 采购包*:原合同支付约定“项目合同签订后,经招标人试运行**日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构成违约。如因招标人封账、财政等原因导致的资金不到位的,致使招标人不能按合同付款,招标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最终招标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以潍坊市财政局最终审核意见为准”现变更为“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余款自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根据招标人财务制度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结算款项。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构成违约。如因招标人封账、财政等原因导致的资金不到位的,致使招标人不能按合同付款,招标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最终招标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以潍坊市财政局最终审核意见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青州市云门山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号天利大厦*楼东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杭廷、李江泉、赵敏、苏云龙、许铖铖、李秀艳 电话:************、*********** 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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