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鞍山市千山区城市管理事务中心融雪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区城市管理事务中心融雪剂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一、货物要求
*、嗅味:无异味,外观:颗粒或片状固体无粉末,溶液呈浅色均匀态,保证*个月内不结板体。
*、接到用户紧急电话通知后*小时内,按用户要求的数量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具有连续供货能力。
*、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千克样品并提交质检部门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产品组分按照要求需要满足氯化钙:氯化镁:氯化钠配比为*:*:* 的融雪剂。
*、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产品符合融雪剂**/***********标准值及其他招标技术要求。
*、参数标准:
| 序号 |
名称 |
参数标准 |
| * |
执行标准 |
符合**/***********《道路除冰融雪剂》标准。 |
| * |
主要成分及配比 |
氯化钙:氯化镁:氯化钠(配比*:*:*) |
| * |
固体溶解速度/(*/***) ≥ |
*.* |
| * |
相对融雪化冰能力/ % ≥ |
Ⅰ型对照氯化钠 |
** |
| Ⅱ型对照二水氯化钙 |
| * |
冰点/℃ |
*** ~ *** |
| * |
** |
*.* ~ **.* |
| * |
碳钢腐蚀率/(**/*) ≤ |
*.** |
| * |
路面摩擦衰减率/ % ≤ |
** |
| * |
植物种子相对受害率 / % ≤ |
** |
| ** |
汞 (**)/ (**/**) ≤ |
* |
| ** |
镉(**)/ (**/**) ≤ |
* |
| ** |
铬(**)/ (**/**) ≤ |
** |
| ** |
铅(**)/ (**/**) ≤ |
** |
| ** |
砷(**)/ (**/**) ≤ |
* |
| ** |
固体水分*/% ≤ |
* |
| ** |
水不溶物*/% ≤ |
* |
| ** |
氯化物(**~)*/% |
非氯化物类 ≤ |
*.* |
| 氯化物类 > |
| 注:汞、镉、铬、铅、砷指标计算时以固体融雪剂干基质量或液体融雪剂原液(未经稀释)质量计算含量 |
注: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二、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融雪剂监管政策,具体如下:
*、市相关主管部门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负责对各区使用的融雪剂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和环境监测工作。
*、融雪剂采取入库检验报告单制度,由市相关主管部门、采购单位、供货单位三方到场随机抽样,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封样,由供货单位送指定融雪剂检验机构进行自费检测。不合格产品通知投标人退换货。
*、投标人提供的融雪剂产品不符合规定质量及配比要求的,应及时更换或收回剩余不合格产品并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全责。
三、供应商具有类似的供货经验,具有为本项目编制供货能力保障方案、物流保障方案、应急响应保障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售后服务方案、配合验收方案的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年*月**日,按采购人要求指定时间分期分批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应于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千山区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矿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欢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