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南梅村杨梅村民小组1100亩林地出租结果公告
2026-10-08
广东/惠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博罗县】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南梅村杨梅村民小组1100亩林地出租结果公告
广东/惠州-2026-10-08 00:00:00

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南梅村杨梅村民小组****亩林地出租结果公告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南梅村杨梅村民小组****亩林地出租组织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公告编号:惠公易产博罗[****]***号报价开始时间:****年**月**日 **时**分
交易编号:***********报价结束时间:****年**月**日 **时**分
底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报价幅度(万元):*.*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成交时间:****年**月**日 **时**分
成交人:李志雄成交价(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为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我单位将所属的标的进行挂牌招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亩)

交易底价(万元/年)

出租年限(年)

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标的现状

标的

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南梅村杨梅村民小组****亩林地出租

****(已采伐面积***.**,未采伐面积***.**)

*.*

**(租金每**年递增*%)

*.*

*.*

林地,林种为用材林,东至鸡笼山林场为界,西至大排、长应岘为界,南至钓鱼山顶为界,北至佰公坳坑为界。具体土地范围以委托方出具的红线图为准。其中,已采伐面积 ***.** 亩,采伐迹地已完成更新造林,现栽植桉树苗,林龄为*~*.*年;附着物:未采伐面积 ***.** 亩,现存桉树林林龄约 **年。

*、标的用途:种植,依法依规使用。

*、报名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

*、押金:**万元。

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将竞得人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差额部分由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缴清。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竞价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竞得人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原路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三、竞价结果公示期为*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竞价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

五、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后*日内,需向委托方一次性支付原租户所属附着物(未采伐面积 ***.** 亩,现存桉树林林龄约 **年)对应价款人民币伍佰壹拾万零陆佰元整(¥*,***,***.**)。支付完毕上述附着物的所有权转移至竞得人。


博罗县公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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