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江安镇村部分文书档案服务外包管理成交公告
2026-10-08
江苏/南通 中标结果
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江安镇村部分文书档案服务外包管理成交公告
江苏/南通-2026-10-08 00:00:00

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江安镇村部分文书档案服务外包管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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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江安镇村部分文书档案服务外包管理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江苏中汇档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如皋市江安镇鄂埭村*组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 江安镇村部分文书档案服务外包管理
    服务范围: 为江安镇提供镇村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涵盖档案文件排序、图纸折叠、页码编制、信息著录、封皮、备考表、卷内目录及档案盒背脊打印,案卷装订、装盒,以及部分档案扫描、图像优化处理;同步提供档案专用库房租赁服务。全流程包含档案清点登记、整理、扫描、装箱、数据录入、档案送取、上架保管、存储管护、调阅及查阅利用等工作。
    服务要求: (一)具体工作内容: *.整理 (*)文件材料的除尘、金属物与不归档文件材料的剔除; (*)文件材料的排序; (*)文字材料、工程图纸(如有)折叠为**标准尺寸(图纸折叠前要进行裁边); (*)文件材料的组合与科学分卷; (*)编制案卷页码; (*)案卷的装订; (*)案卷题名的拟定。 *.著录 (*)项目级、案卷级、文件级的著录; (*)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的打印; (*)全引目录的打印; (*)案卷背脊的打印。 *.在对档案进行立卷、著录、审核的基础上进行数字化扫描 根据档案幅面大小选择相应的扫描设备和方式,扫描设备为高速扫描仪、大幅面图纸扫描仪、平板扫描仪。 (*)扫描影像存储要求:扫描图像用彩色标准采集,以***格式保存。***格式文件存放在以档号命名的文件夹中,生成一个文件,不乱序,不混档,按档号进行存储。 (*)文件的分辨率要求≥******,图纸的分辨率根据图纸要求≥******,扫描后的图像文件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图像文件的利用效果。 (*)所需扫描的档案在扫描前应进行规范化整理。扫描结束,须将档案、文件按规范要求恢复原样后按序上架,不得损坏、丢失档案、文件资料。 (*)对扫描的文件进行加工裁减、去边、去污、方向技术处理,不留文字版面外的暗影、无干扰信息,不允许有折叠、缺损、失真等现象,保持图像的完整、清晰、端正、无扭曲,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档案、文件内容与档案、文件载体的安全,档案、文件不得丢失、泄密、损坏,提交相应电子数据光盘备份。 (*)纸质档案、文件等的制作整理要求以及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数据备份及挂接 (*)备份范围: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 (*)备份方式:为保证数据安全,备份载体的选择应多样化实现多套备份。 (*)数据检验: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图片是否清晰、不失真等。 (*)备份标签: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 (三)服务期工作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自带计算机、高速扫描仪、平板扫描仪等所有设备。 *.档案的整理过程中需要的档案盒、纸张等必须按采购方指定要求购买,相关耗材、工具和人员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负担,采购方仅提供工作场所。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要求,制定符合采购方需求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可操作的详细实施方案及安全保密方案,并对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安排各自工作流程,不允许擅自变更,如需变更需报采购方同意,工作人员严禁在工作区域内进食、吸烟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工作场所。每日下班前正确关闭机器,切断电源。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及分包。成交供应商在采购方提供的工作场所内不得开展与本次项目无关的经营服务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时间。 *.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规定。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保密制度。成交供应商须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并报采购方备案。数字化工程结束后,所有参与数字化的工作人员要根据保密协议,承担无限期保密义务。 (*)档案数字化加工后的各种资料所有权属采购人,各种统计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电脑***端口封闭使用,硬盘、光盘无偿移交给采购人。 (*)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各种档案、文件等不得丢失、泄密、损坏。 (*)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的记录,不得采用临时聘用人员;人员离岗要向采购方请假,不得随意更换、调离,若确需更换、调离须征得采购方同意,否则采购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单独承担。 (*)成交供应商所有人员均不得在数字化加工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和外接移动存储、影像摄录设备等,手机等物品必须统一存放于采购方指定的场所,如需使用手机等必须离开扫描加工场所。
    服务时间: 本项目档案保管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档案归档、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全部工作,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具体实施进度及节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合同期满后,若成交人服务考核优秀,双方自愿续约,经采购人申请并审核同意,可按原合同金额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
    服务标准: (一)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二)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成果等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成交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项目实施中的安全,并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风险。 (六)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采购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中标后成交人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所有成果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龚蕾蕾、卢书华、王垚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

  • 地址:如皋市江安镇府前路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地址: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 电 话:***********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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