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6-10-08 00:00:00
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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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行业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年第**号令)、《海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琼人才局通〔****〕*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县企业、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在职在岗的交通运输领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
(二)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
二、申报渠道
(一)申报人应按人事隶属关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履行申报审核、公示和推荐等程序。
(二)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县申报评审的,需提供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的委托评审函,各具有自主评审权限的部门、单位可视情受理。
(三)申报人应根据岗位属性进行申报,一般一人申报一个职称(国家有规定的除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评审条件
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琼交规字〔****〕***号)等文件要求执行,申报人员任职资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
对参加乡村振兴工作队满*年或在昌江连续工作*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可在现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缩短*年。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按照程序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审核,依据评审标准择优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部对推荐人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工作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报送相关材料。
(一)参加职称评审的推荐函、参评人员推荐表(附件*)、公示证明材料(附件*)。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还应提供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空岗说明和证明,及申报人员的工资变动(确定)审核表。
(二)委托评审人员名单(附件*)。
(三)《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三份(附件*)。
(四)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
(六)一张*寸彩色蓝底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七)诚信承诺书(附件*)。
(八)有关工作经历、业绩、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
相关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报送至相应评审单位,材料填写、装订等要求详见附件*。
五、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地点: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号县交通运输局*楼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当年度申报人员数量较少,需由县委人才局出具委托函后,委托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单位申报评审。
六、材料受理审核
评审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对受理评审范围内各用人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评审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发现申报人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评审资格,自查实之日起,*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年;情节严重的,由评审单位通报申报人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职称评审将通过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材料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线上申报通过海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登录。各用人单位应在登录入口选择“单位”注册后登录,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选择“个人”注册后登录(应在单位注册后)。系统账号实行实名注册,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申报人一般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或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产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破格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三)各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单位应认真核实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对单位所出具的考核、公示、推荐意见负责。对违反规定推荐申报人员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择优推荐参评人员。
(四)同专业不同系列、同系列不同专业须转评后方能按规定申报高一级职称。****年**月*日以前已在我省公路养护岗位工作的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岗位实际情况直接申报相关专业高一级职称。符合我省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有关规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以考代评的职称证书且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条件时,可持该证书及有关材料直接申报。符合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贯通条件的,可持技能等级证书及有关材料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具有评审权的单位可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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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参评人员推荐表
*.公示(模板)
*.委托评审人员名单
*.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诚信承诺书
*.有关注意事项
*.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
*.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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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参评人员推荐表
附件*.公示(模板)
附件*.委托评审人员名单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附件*.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附件*.诚信承诺书
附件*.有关注意事项
附件*. 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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