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财政局关于黄山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10-08
安徽/黄山 质疑投诉
黄山市黄山区财政局关于黄山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黄山-2026-10-08 00:00:00
黄山市黄山区财政局关于黄山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黄山区财政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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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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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黄山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黄山市新坐标职业培训学校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黄山西路**号

被投诉人*: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黄山区翡翠西路综合办公区*号楼

被投诉人*: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区北海南路*号二楼

相关供应商:黄山市金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潭镇汉山桥沐春家园*幢***室

当事人*:黄山市新坐标职业培训学校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黄山西路**号

当事人*: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黄山区翡翠西路综合办公区*号楼

当事人*: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区北海南路*号二楼

当事人*:黄山市金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潭镇汉山桥沐春家园*幢***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以“仅表面材料一致、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师资配置造假的质疑,属于认定事实错误,请求依法核查黄山市金领科技有限公司专职教师社保、证书匹配真实性。
投诉事项*:磋商小组将尚未履约、仅签订合同未实施完成的项目作为有效业绩予以计分,质疑答复说理错误,属于评审错误,应当扣减该业绩对应分值,重新核算本项目*包投标人总分,重新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黄山市黄山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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