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2026-10-08 00:00:00
枣强县城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枣强县城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枣强县城餐厨垃圾处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年招标过程:第一次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为:河北锦程饰创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朗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因成功解密的单位不足*家,本次招标失败。
第二次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为:河北润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因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家,本次招标失败。
第三次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为: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天速成(天津)商贸有限公司、河北同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锦程饰创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评审仅有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通过资格评审。
经过三次招标均未成功,根据《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餐厨废弃物应当由取得许可证的企业集中处置,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活动。三次招标过程中仅有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具有相应资格。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
****年招标过程: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为: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河北省创之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经评审仅有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通过资格评审。
根据《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餐厨废弃物应当由取得许可证的企业集中处置,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活动。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仅有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具有相应资格。
本项目****年和****年在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存在歧视投标人的情形,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未提出质疑。
结合****年和本年的招标过程情况,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开元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李刚
联系地址: 枣强县建设路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王真
联系地址:枣强县新华东街***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徐红诚
联系地址:衡水市新华西路***号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