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2026-10-08 00:00:00
关于对《****年度社会救助专项抽查项目》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一、抽查对象
计划抽查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户、特困**户(其中包括工作人员或机构代管救助对象卡折、低保备案户数),共计***户。同时检查乡镇(街道)动态复核完成情况,检查申请救助未通过人员、动态管理退出人员审核审批办理情况,抽查村(居)社会救助公开公示情况。
二、抽查内容
*.被抽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情况、健康状况、就业状况、财产状况、收入和支出情况、赡(抚、扶)养人家庭情况等;
*.救助金卡折代管是否规范,本人是否同意卡折被代管,是否签订代管协议,救助金是否用于救助对象生活,是否存在违规支取救助金情况;
*.村(居)救助公示情况。是否有低保公示栏,公示栏是否完好无损,是否长期公示低保、低保边缘对象信息,公示信息更新是否及时,是否公示了救助对象的隐私信息(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详细家庭住址等),是否公示了社会救助二维码、申请救助的条件、程序、监督电话等。
*.乡镇(街道)救助对象动态复核情况。查看动态复核档案(查看线上核对报告、线下入户调查材料、复核台账等),检查动态复核是否完成,动态复核资料是否齐全,复核信息是否详实。
*.申请救助未通过人员、动态管理退出人员(不含死亡人员、低保转特困等特殊情形)审核审批办理情况。查看调查、审核、审批档案,可视情入户调查,重点检查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完整、不予通过救助申请的理由、退出救助保障范围的条件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政策执行明显偏差等。
三、抽查方式
通过走村(居)入户、查看乡镇(街道)档案资料等方式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四、相关要求
*.参与本次抽查的第三方机构人员需参加区民政局组织的社会救助政策、业务培训,详细了解救助政策规定,知悉抽查内容、工作要求、相关标准等,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抽查工作完成后,第三方机构需填写各类抽查情况台账,并做好数据统计工作,起草形成抽查情况报告。
五、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中介机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具备入户调查、数据分析等专业技能,熟悉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流程,或曾承担过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委托的家庭经济状况核查项目(需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
*.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