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铜业分公司双闪精炼车间区域清理、铜模浇铸年度劳务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unit}]
2026-10-08
安徽/铜陵 中标结果
金冠铜业分公司双闪精炼车间区域清理、铜模浇铸年度劳务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unit}]
安徽/铜陵-2026-10-08 00:00:00

金冠铜业分公司双闪精炼车间区域清理、铜模浇铸年度劳务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金冠铜业分公司双闪精炼车间区域清理、铜模浇铸年度劳务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项目情况:

招标编号:************

招标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冠铜业分公司

项目名称:金冠铜业分公司双闪精炼车间区域清理、铜模浇铸年度劳务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铜陵市幸福劳务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服务期限:***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海敏

*、第二中标候选人:铜陵有色金强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元

服务期限:***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陶得胜

*、第三中标候选人:铜陵益顺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元

服务期限:***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唐春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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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铜业分公司双闪精炼车间区域清理、铜模浇铸年度劳务承包 澄清(招标编号:************)

发布时间 :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澄清如下:

*、招标人“金隆铜业有限公司”修改为“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冠铜业分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金隆铜业有限公司”修改为“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冠铜业分公司内”。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关内容,同步修改。

本项目未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内容,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予调整。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冠铜业分公司

铜陵鑫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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