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2026-10-08
安徽/蚌埠 变更澄清
五河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安徽/蚌埠-2026-10-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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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关于“五河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我公司项目项目经理担任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为*****万元的项目,其中有两栋厂房是主体结构专业分包工程,主体属于轻型钢结构,合同金额****万元;另有宿舍楼、研发楼、门卫室和室外附属工程,单体工程属于混凝土框架结构,合同金额****万元。请问此类项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且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问题*、我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为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五河县城关淮河路西段
邮编:******
联系人:胡延年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区科技创新产业园东区研发楼六楼
邮编:******
项目负责人:赵明威
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