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加强现场组织协调、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开工前应向监理人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查看施工场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阻工),若发生非不可抗力或非因甲方指令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施工场地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乙方应及时提出用水、用电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在甲方提供的水、电设置点装表计量使用,其水、电设置点的装表、维护、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的装表点设置在甲方提供的水的总阀出口处,电的装表点设置在变压器的低压端处。乙方负责完成由设置点起至施工区域内的水、电、通讯线路的架设及施工通道的修建;
*.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由于乙方原因破坏的公共设施,由乙方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
*.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影响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在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手续:建筑节能相应要求、施工场地交通、夜间施工许可证、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以上手续办理,乙方为责任主体,甲方给予积极支持配合。如发生扰民和阻工,乙方应妥善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湖南省及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各种防护工作。乙方必须在施工塔吊顶端安装红色中强光警示灯,并确保该灯在夜间能正常工作且承担其费用;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监理人;
**.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符合长沙市有关规定的要求。负责建筑垃圾的清理和外运。负责做好门前三清工作,包括由于工程施工而使用的市政道路整修、清理。工程完工后,因工程施工所留下的临时便道、各类材料均应全部清理干净;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和《长沙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定标准》执行,做好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如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罚;
**.施工过程中,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录像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实行标准化管理;
**.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施工场地交叉作业引起的问题,有义务配合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人现场总协调做出的决定。本工程有关通信、自来水、强弱电、天然气、军缆、电梯安装、空调安装等专业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时,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除水电费外,不得向分包单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配合费、管理费、协调费等);
**.乙方应对分包人提供总承包服务,包括提供全面配合、管理及配套工程服务等。乙方负责管理参与其承包范围内本工程的所有分包人。乙方在工程承包施工范围内就本工程所有分包人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环保等方面对甲方全面负责,任何分包人的过失,乙方将向甲方承担由于分包人过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应主动协调好与当地村组(或社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新闻媒介等相关方面的关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如对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及名誉损失,甲方有权提出索赔;
**.对工地作全面的看管,以防盗窃。如因乙方看管不力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严格按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主要进场设备进场施工。乙方设备退场应经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乙方应在全部工程移交证书签发后**天内,将经监理人审查和甲方同意在保修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以外的人员、工具、施工设备撤离施工场地,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和平整临时征用的施工用地,做好环境恢复工作;保修期满时,撤离所有人员和不属于甲方所有的工具和施工设备。所有的清理与处理工作都应依法进行,并不得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且费用由乙方负责;
**.所有分包人的资料由分包人各自收集、整理成册,交由乙方归总,由乙方完成备案。
**.应履行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