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10-08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10-08 00:00:00
四川/成都-2026-10-08 00:00:00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槐园餐厅食堂设备与校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良发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州湾街道龙州大道***号附*号****
被投诉人:四川师范大学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栋*层**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瑞天智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广州路一段*号*栋*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师范大学****年槐园餐厅食堂设备与校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针对商用冷柜(四门双机双温高身柜)设置的第★*条实质性技术参数,不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的市场实际情况,无法满足至少*家以上供应商公平竞争的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中餐燃气炒菜灶”“双头矮仔炉”需提供食品接触产品安全(或卫生)认证证书,并作为实质性要求,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作为实质性要求,属于将国家、地方行政法规未强制投标供应商使用的资质证书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存在排斥全国其他区域潜在供应商参与,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略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