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10-08
四川/甘孜 质疑投诉
得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甘孜-2026-10-08 00:00:00
得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得荣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得荣县太阳能提灌站维修养护及提升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智合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梓州大道****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得荣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河西上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 *座**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得荣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得荣县太阳能提灌站维修养护及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工程大修、改造、新建施工、设备整体置换全部纳入常规维保包干范围,采购范围界定错误、需求不合法、不公平,项目需求模糊、无上限、无边际,导致潜在投标人报价无统一依据、无法公平竞争,属于典型的采购需求不明确、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瑕疵。

投诉事项*:项目混淆工程、服务采购分类,将法定工程项目包装为维保服务,规避工程集中采购监管。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量身定制、指向特定服务供应商,变相排斥潜在投标人、构成差别待遇。

投诉事项*:本项目涉及危废处置,代理机构在收到我公司质疑函后,将采购需求中“危废处置”删除,规避设置法定资质门槛,采购需求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同时为未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便利,降低门槛。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得荣县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