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2026-10-08 00:00:00
东海城北高级中学图书、阅览室装备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东海城北高级中学图书、阅览室装备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海城北高级中学图书、阅览室装备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长市维仪教学仪器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街道新河北路*号北向南第** 间门面
被投诉人:东海县教育局
被投诉人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晶都大道*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在采购清单中,技术要求部分未明确采购 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 者其他标准、规范,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投诉事项*: 评分标准中将资格条件作为加分项,对 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待遇。投诉事项*:以不合理的评分标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 \*\*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以不合理的参数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 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请求:*、请贵机关依法察查,秉公裁决,责令终止采购活 动,修改招标文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投诉人将依法保留进一步维权的权利,不排除向上 级主管单位申请行政复议,向纪委监委举报、向法院提请行 政诉讼。\*\*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
处理结果:*.终止东海城北高级中学图书、阅览室装备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编号:***************************采购包*)全部投诉处理程序;\**.此前下发的《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恢复本项目采购活动;\**.投诉人本次投诉相关事项不再继续核查,本次投诉程序终结。\*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东海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