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2026-10-08 00:00:00
****年某部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包*)意向公开(*****************)(第*包)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年某部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包*)
二、需求概况
本次招标仅针对该项目包*:生鲜猪肉类、水产类、其他畜禽类,预计***万元。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供货地点为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靠近德州)。本项目供货期*年,合同首次签订*年。供货期满*年后,依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情况,经招标单位考核通过后,可续签合同*年。
三、初步技术参数
(一)副食品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有关食品法规制度。
*.符合地方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
*.符合军队有关食品管理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性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存在历史投资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食品销售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预算金额
该包*预算总金额约***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六、意见反馈
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按要求将相关材料递交至我单位指定邮箱,含书面盖章***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合并压缩,邮箱地址:***********@***.***。
邮件主题:**公司****年某部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包*)意向反馈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纸幅面的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意向反馈登记表;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七、其他
公告时间:自发布起**个自然日。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正在履约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供应商可以通过邮箱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