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2026-10-07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物业管理服务等资质。 二、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鹤岗市第二专科医院为了保障医院正常运行,现需求潜在供应商为我院提供服务人员*人:岗位为更夫*人、保洁人员*人、消防控制室*人、安保*人,食堂工作人员*人。项目服务期限为*+*+*模式,每年签订当年合同**个月,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企业税率,按照企业税率给采购方提供行业发票。 四、安保工作要求:*、鹤岗市第二专科医院住院部综合安保工作,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为*小时,早*:**至**:**。 五、保洁工作要求:*、采用全日制用工形式,工作时间为*小时,早*:**至**:**,工作范围包含:住院部综合楼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医疗垃圾收集工作。 六、更夫工作要求:*、工作时间为**小时,早*时至次日*时交接班,*名更夫**小时*班倒工作制。*、负责每日收集院内各病区晚饭后生活垃圾。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要求:*、三班倒,八小时工作制,需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求:食堂内部各项工作。 八、要求:*、合同签订后,潜在供应商负责招聘和日常培训工作;*、潜在供应商配合我院对工作不合格人员进行更换和培训工作;*、供应商需安排专兼职项目负责人,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检及考核。本项目采用 “*+*+*” 合作模式,对符合我院标准的潜在供应商,可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续签合同。 九、特殊要求:*、潜在供应商为我院提供服务人员需缴纳雇主责任险理赔金额不低于**万元;*、潜在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第二项明细报价表中详细注明企业税率和计算方式及金额,如未明确注明以上事宜,将视为潜在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方需求,将视为无效投标。 十、项目中标金额包含潜在供应商给予我院提供服务管理人员一切直接及间接成本,包含服务人员雇主责任险、行业服务发票等一切费用。服务地点:鹤岗市兴安区兴安路***号鹤岗市第二专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