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共享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南片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10-04
浙江/绍兴 变更澄清
人工智能共享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南片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浙江/绍兴-2026-10-04 00:00:00
浙江/绍兴-2026-10-04 00:00:00
人工智能共享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南片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明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招标文件中的“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 万元”调整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 *、原招标文件中的“最高投标限价 *********.** 元”调整为“最高投标限价*********.** 元”。 *、原招标文件前附表*.*.*“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内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下限*******.**元(不含税);不参与竞争费用 ********.**元(含税),其中暂列金*******.**元,预备费********.**元;暂估价 *元 。”调整为“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下限********.**元(不含税);不参与竞争费用 ********.**元(含税),其中暂列金*******.**元,预备费********.**元;暂估价******.**元”。 *、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中的“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低于*******.**元的”调整为“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低于********.**元的”。 *、勾选前附表**.*第*条“暂估价”内容中的(*)*(*)条。(*)内容:地铁保护配合服务费;(*)金额:******.**元;(*)占招标控制价比例:约*.**%。 *、本项目的施工图以本次澄清时上传的施工图为准,并同步上传编标答疑。 *、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内容均有调整,以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的“若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等情况,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条款表述调整为“若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或款项挪作他用等情况,发包人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对其扣以违约金,第一次发现以上情形的处以*****元的违约金,第二次处以*****元的违约金,三次及以上情形的每次处以*****元的违约金,相应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