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6-10-04 00:0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西延线工程土建工程(北洋桥站*二七路站部分)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刀筒维修询价公告
发布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大盾构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投标截至时间:**********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西延线工程土建工程(北洋桥站*二七路站部分)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对盾构机刀筒维修实施询价(询价编号:********************)。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报价。
本次采购采用线上公开询价方式进行,询价信息在“采购与招标网”*****://***.************.**/“铁建云链平台” *****://***.******.**/发布。
*、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报价单及技术规格书)。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备注 |
* | 刀筒维修 | / | 个 | **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西延线工程土建工程(北洋桥站*二七路站部分)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
*、计量方法、价款及结算方式
*.*计量方法
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报价单价
报价单价包括(但不限于)配件费、施工设备费、人工费、进出场费、维修费及各种税费等,(货到现场由施工方负责卸车并承担相关费用)。
*.*价款结算:
固定单价结算
结算货款:结算货款=实际维修合格数量*结算单价。
实收数量以甲方工地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结算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刀筒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维修收料单于每月**日到甲方核对并确认验收维修合格的货物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当期结算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结算期限:待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照要求开具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根据资金情况,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武汉地铁*信等方式进行支付,**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金额的**%,***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金额的**%,预留*%当期结算货款作为质保金,以此类推,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质保期为*个月。乙方每次收款前,须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或退还款项的,可自约定付款之日起宽限*个月支付。宽限期满后,甲方仍未能支付或退还款项的,乙方有权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并可以应付未付款项金额为基数,自仲裁之日起按照中国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最高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
甲方延迟支付或退还任何款项的,不再计算违约金,仅按上述约定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年**月**日上午*时**分通过铁建云链平台自行获取,收到我单位询价文件请在铁建云链平台自行进行报价,报价单位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电子询价文件(北京时间,下同)。
*、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年**月**日**:**时前在在铁建云链平台(*****://***.******.***)上进行报价,上传电子报价文件,逾期上传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合格报价人要求
*.*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组织。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近*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年来(****~****年)相关维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个维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年*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不接受被列入“****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报价产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采购文件条款)。
*.*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不在中国铁建警示名录内。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谈判文件谈判。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西延线工程土建工程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联系人:卢胜鑫
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