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1-08-17 00:00:00
关于公开征集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单位的公告
日期:****年 **月 **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字号:大中小
*.项目名称: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建设工程
*.项目概况: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选址位于光侨路与光明大街交汇处东南侧。根据立项批复,项目总投资****.*万元,总建筑面积暂定为****㎡,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指挥用房、民兵训练基地、公寓住房、地下建筑、室外工程及配套等。
*.本次发包工作内容: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与产权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沟通,召开评审会,最终评价报告要取得产权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截止报名时间:****年*月**日**:**
*.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招标控制价**.***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万元。
*.结算方式: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参照《广东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南(第二轮征求意见稿)》,最高限价**.****万元,结算时按中标价包干计取。该费用包含会务费、专家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差旅费、文本装订费等,最终以相关审核机构的审定结果为准。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份正本、*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编制内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报价单。所提供的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楼***室。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近*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近*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近*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