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1-08-26 00:00:00
关于公开征集柴山南路(光侨路*中央公园大道*塘明路南段)市政工程项目涉规划次高压燃气管线安全评价单位的公告
日期:****年 **月 **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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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柴山南路(光侨路*中央公园大道*塘明路南段)市政工程
*.项目概况:项目东起光侨路,西接中央公园大道,南延至塘明路北段南端。道路全长约****米,红线宽*****米,双向*车道,城市主干道。项目总投资为*****.**万元。
*.本次发包工作内容: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与产权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沟通,组织召开评审会,最终评价报告要取得产权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截止报名时间:****年*月**日**:**
*.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万元。
*.结算方式:安全评价费用根据《广东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南》第二轮征求意见稿计取,最高不超过**.**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份正本、*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编制内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报价单。所提供的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楼***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近*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近*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近*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