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2026-09-23 00:00:00
关于征集大荔县参与“荔享未来·乐购同州”消费券发放活动企业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打好提振消费硬仗工作部署,进一步激活县域市场活力,释放城乡消费潜力,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现组织开展“荔享未来·乐购同州”消费券发放活动,面向全县征集参与活动商贸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消费券活动计划****年*月**日启动发放,至****年**月**日结束,额度循环滚动投放,资金用完即止。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大荔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荔县商务局
协办单位: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三、发放使用范围
大荔县居民及所有在荔、来荔人员均可参与,消费券可在大荔县范围内参与活动商户使用。
四、消费券类型
本次投放商超、餐饮、住宿、电动自行车四大类别消费券:
(一)商超类消费券:满**元减**元
(二)餐饮类消费券:满***元减**元
(三)住宿类消费券:满***元减**元
(四)电动车类消费券:满****元减***元
五、参与企业条件
全县辖区内依法经营的商贸企业均可报名参与,活动商户实行动态管理,名单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动态调整。
六、消费券领取及使用规则
(一)领取方式
*.领取平台:云闪付***。消费者可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云闪付***参与本次活动。
*.投放时间:消费券每日上午*:**投放,活动周期****年*月**日至**月**日,额度循环滚动、用完即止。消费券领取当日**:**前使用,逾期自动回收。
*.领取规则:券量有限,先领先得。实行线上领券模式,每人每周每类消费券限领*张,单笔消费限使用*张消费券。
(二)使用规则
*.消费者申领消费券后,可前往已入库的线下实体合作商户到店消费。
*.线下消费结算时,通过云闪付***付款,达到满减门槛自动完成券核销。商户收取交易全额款项,资金*+*个工作日到账。
*.消费券不兑现、不找零,不可重复叠加同类型消费券,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
*.消费券可与商户自身开展的优惠活动叠加享受。
*.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动作废。
*.各类券种具体实操细则另行通知。
七、企业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年*月**日起,企业报名材料实行每周二集中汇总上报。
(二)报名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联系电话);
*.商户诚信经营承诺书(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活动商户报名表(提交电子版本,详见附件*)。
(三)报名地点:大荔县商务局市场秩序股
(四)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
*.大荔县“荔享未来·乐购同州”消费券发放活动商户诚信经营承诺书.****
大荔县商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