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2026-09-30 00:00:00
关于****年畜牧全产业链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公示
为加快我县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提升畜禽单产及全产业链发展水平,依据大荔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荔农发〔****〕***号),现就****年畜牧全产业链发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畜牧全产业链发展项目
二、实施内容
围绕生猪、奶牛、肉羊,重点支持良种引进扩繁、养殖场改造提升、奶源基地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屠宰生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实用技术推广等,新建、改扩建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增强产业综合效益与市场竞争力。
三、补助对象、补助方式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
县境内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具备联农带农机制的生猪、奶牛、肉羊经营主体;需具备土地、环保手续并在陕西智慧动监管理平台备案。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场及产业链龙头企业。具体补助对象、数量及额度根据全县产业发展需求、主体养殖规模、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生产成本等确定。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
按照“先建后补、一场一策、填平补齐、以奖代补”原则给予财政补助。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总投资比例核算补助资金,财政补助不超过总投资**%。其中,奶牛养殖主体每个不超过***万元;生猪、肉羊养殖主体原则上每个不超过**万元,对生产规模大、联农带农效益突出的,可适当集中财力支持,单体最高不超过***万元。
四、资金支持方向
(一)奶牛:养殖场生产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性控冻精补助等。
(二)生猪、肉羊:养殖场产能提升;引进良种、开展性能测定、组建高产核心群;屠宰配套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节水养殖、饲草料加工、安全生产等工艺设备提升改造及新技术试验推广等。
五、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向县畜牧发展中心报送《大荔县****年畜牧全产业链发展项目请示》。
(二)确定实施主体。申报结束后开展实地核查,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三)项目验收及报账。实施主体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后,提交验收申请及证照、台账、影像等资料。县畜牧发展中心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和实施主体共同签字确认。并将验收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六、申报资料
(一)《大荔县****年畜牧全产业链发展项目请示》;
(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实施主体企业账户信息;
(四)项目实施方案(企业概况、建设内容、投资金额等)。
七、申报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八、有关要求
各辖区畜牧兽医站及时将政策传达至辖区养殖主体,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严禁虚报套取补贴。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的,经查实后予以通报,追回补助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
大荔县畜牧发展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