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申报的公示
2026-09-30
陕西/渭南 招标采购
关于2026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申报的公示
陕西/渭南-2026-09-30 00:00:00
陕西/渭南-2026-09-30 00:00:00
关于****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申报的公示
来源:大荔县畜牧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 **:**
为持续深化我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大荔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方向)实施方案的通知》(荔农发〔****〕***号)、《关于印发****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荔农发〔****〕***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开展****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公示如下:
一、实施内容
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承担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养殖场户、专业无害化处理中心等实施者给予补助。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承担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际实施主体(包括无害化处理场)。
(二)补助标准。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指导标准的通知》(陕农发〔****〕**号)文件精神,补助标准每头不超过**元。
三、申报程序
项目按照“自愿申请、汇总审核、逐级申报、据实结算”的模式,对承担无害化处理的主体予以补助。
符合条件的无害化处理主体填写《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表》(见附件),附相关佐证材料,向县畜牧发展中心自主申报。
四、申报资料
申报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二)无害化处理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企业对公账户或惠民卡信息;
(三)相关的无害化处理资料(收集单、收集人员双方签字、收集照片);
(四)收集和处置台账记录;
(五)无害化处理主体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年**月**日前完成申报。
(二)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无害化处理主体,于申报期内持纸质材料向县畜牧发展中心进行自主申报,逾期未申报的将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
大荔县畜牧发展中心
****年*月**日
网络编辑:李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