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钦州市散居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设施设备采购(QZZC2026-G1-990238-QZSZ) 质疑答复函
2026-09-30
广西/钦州 变更澄清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钦州市散居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设施设备采购(QZZC2026-G1-990238-QZSZ) 质疑答复函
广西/钦州-2026-09-30 00:00:00

质 疑 人:广西简梦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坛兴路**号魅力之城**号楼九层***号房

法定代表人:卢梅英

委托代理人:陆增顺 电话:***********

广西简梦商贸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递交的关于钦州市散居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设施设备采购(编号:***********************)对采购文件有关问题的质疑函,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一:序号*电视机参数要求前后矛盾、指向特定产品。
经核实,采购需求表中序号*电视机“智能全面屏”与“适老化设计”两项要求之间确实存在表述不够清晰的问题。质疑事项一成立。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公告。
二、质疑事项二:序号*产品已不再实施强制认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年第**号)的规定,“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已列入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序号*“一体播放机”属于该类产品范畴,自上述文件发布之日起已不再实施***认证管理。采购文件中将序号*“一体播放机”的**认证作为实质性要求,与国家现行电子电器产品认证管理政策不符,该实质性要求已失去依据。因此,贵公司所述情况属实,质疑事项二成立。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公告。
三、质疑事项三:序号*电饭煲功率参数前后矛盾。
经核实,采购需求表中序号*电饭煲“额定功率****”与“功率大于或等于***瓦”两项表述不一致。质疑事项三成立。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公告。
四、质疑事项四:采购需求表中多处引用已过期的国家标准。
经核实,采购需求表中有引用已作废的国家标准。质疑事项四成立。我中心已修改为现行有效版本,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公告。
五、质疑事项五:评分办法中“技术性能分”评分内容无评判标准。
经核实,《招标文件》的“技术性能分”部分的具体表述为“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标注‘▲’为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一项得*分,满分**分”,而《招标文件》中也对设计到的相关参数用‘▲’进行了标注,不存在不明确的情形。至于贵公司提到未对“满足或优于”情形进行量化,增加了评委的自由裁量权。本中心认为,《招标文件》对于标注‘▲’的技术参数约定是明确的,也即质疑人质疑的“满足”情形是明确可量化的,而“优于”即是在满足条件下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但无论“满足”还是“优于”,均能获得该项得分,不存在所谓增加评委自由裁量权、评分内容无评判标准的情形,故质疑事项五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上述质疑事项一、二、三、四成立,质疑事项五不成立。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有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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