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9-30
广西/贺州 质疑投诉
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广西/贺州-2026-09-3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医联万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刘家台路*号**栋***室

被投诉人*:广西云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号*栋**层

被投诉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富川县文教路*号

相关供应商:广西天崖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福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桂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对投诉事项进行了书面审查并调查取证。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诉求:(*)撤销本项目评审结果,责令重新开展评审活动;(*)认定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两份质疑答复违法,予以撤销;(*)核查其余四家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投标、协同报价围标控价行为;(*)责令公开电子投标设备序列号、投标**地址、**证书信息、保证金转出账户等材料;(*)责令公开四家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项目管理团队配置、人员社保页面及相关人员信息;(*)本案调查费用由被投诉方承担。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投诉事项*、*投诉缺乏事实依据,驳回该项投诉;投诉事项*因投诉人未提供任何佐证材料,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投诉事项*(公开设备序列号、**、**、保证金账户)该类材料依法属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该项请求不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可支持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投诉事项*(公开其他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团队配置、社保、联系方式)属其他供应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不得公开。不予支持;投诉事项*(调查费用由被投诉方承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无“由被投诉方承担调查费”的法律依据。该项不予支持。
综上我局决定:驳回投诉人全部投诉请求,采购活动依法继续开展。

七、其他补充事宜

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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