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9-20 00:00:00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年广州市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观赏鱼)委托服务的二次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于****年*月**日在局网站上发布了《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年广州市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观赏鱼)委托服务的公告》,公告期内申请单位不足*家,未达到评审条件。按照有关要求,现进行二次公告,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经费
**.***万元
三、委托内容
围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开设观赏鱼专题培训班,培育不少于**人。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要求,承担培训班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跟踪服务、资金管理、信息档案等培育工作。
四、申报具体要求
(一)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二)申报主体要求
*.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要求,已列入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入库名单,能常态化承接培育任务;
*.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熟悉观赏鱼产业发展现状和农民培育工作规律,能够精准对接产业需求,定制化设计培训课程;
*.具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档案管理、安全应急等管理制度;能够全程采集和留存培训签到、考核测评、现场影像等全过程资料,严格落实“一班一案”档案规范化建设要求;熟练掌握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操作应用。
*.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培育任务弄虚作假、私自转包分包、安全责任事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申报主体近三年承担或参与过同类项目,请提供相关证明。
(三)服务要求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号)文件精神,在****年**月前,完成不少于**人的培育任务,培育费用标准不超过***元/人/天;建立健全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和基地库,入库率达到***%;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确保全部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培育时间不少于**学时(*天);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满意度不低于**%,培育质量抽查合格率不低于**%,且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四)申报流程
*.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委托申请书》。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
*.申请书与相关附件一式伍份(**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快递或送达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号****室,快递以发出时间为准,逾期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五、遴选确定
(一)本公告为第二次发布。第一次公告期间已提交申请材料并确认参加本次评审的单位,无需重复提交。公告截止后,若确认参加评审单位多于*家,由委托单位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若确认参加单位仅为*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选择其作为服务单位。
(二)服务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号****室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付小姐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