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设施综合体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2026-09-21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设施综合体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广东/广州-2026-09-21 00:00:00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设施综合体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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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计划采购环卫设施综合体提升项目,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比选。采购人将对所有参加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比选,以最终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环卫设施综合体提升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整

(三)项目内容:

序号

点位名称

长(*)

宽(*)

高(*)

数量(座)

*

资源收集中心

**.*

*.*

*.*

*

*

环卫驿站

*.**

*.*

*.**

*

*

停车棚

**

*.**

\

*

二、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提交资料方式、时间

(一)提交资料方式

提交资料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号***室。

(二)提交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报名材料

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比选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声明函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报价函;

*.深化方案、深化技术图纸、项目实施方案、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等;

*.供应商提交同类及相关项目经验(业绩)材料(合同关键页)、项目团队人员情况、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函、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响应情况承诺函;

*.质保期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密封且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截止后,采购人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选,确定中选供应商后,会在*个工作日内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供应商,采购人将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提交资料。

备注:报名资料一式一份,需制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骑缝公章。

五、评选及中选

各供应商将比选文件装在密封袋里,统一时间开启。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比选评审小组对有效供应商进行比选,获得分数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中选单位。通过资格审查不足*家或者经评议有效供应商小于*家,则该比选流选。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


附件: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设施综合体提升项目服务信息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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