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2018-10-19 00:00:00
海南省中医院新院区(含省职业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海南省中医院新院区(含省职业病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海南省中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椰海大道延长线以北、琼山大道东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
海南省中医院新院区(含省职业病医院)项目建设规模为普通床位****张(含省职业病医院***床),日门急诊量****人次。省中医院新院区(含省职业病医院)作为公共医疗功能用地,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计容面积******.****,非计容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含水面)**.**%;停车位****个。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省中医院
联系人:史继伟 联系电话:********
邮箱:*********@***.***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邮箱:*********@**.***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运行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并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