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医院新院区(含省职业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11-20
海南/海口 招标采购
海南省中医院新院区(含省职业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海南/海口-2018-11-20 00:00:00

海南省中医院新院区(含省职业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表时间:********** **:**

  海南省中医院新院区(含省职业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基本完成,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本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参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将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述 

  海南省中医院新院区(含省职业病医院)项目作为建设规模为普通床位****张(含省职业病医院***床),日门急诊量****人次。省中医院新院区(含省职业病医院)作为公共医疗功能用地,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计容面积******.****,非计容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含水面)**.**%;停车位****个。项目总投资额为****万元。 

  二、项目实施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项目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中的预处理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环境空气影响 

  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机动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食堂油烟废气、中药煎煮异味和污水处理站废气。 

  其中污水处理站废气将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起来,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通过紫外杀菌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医院浑浊空气通过定期消毒,房间设置机械排放;汽车尾气产生量少,且污染浓度低,通过排风系统排出;煎药间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配套烟气净化装置,通过专用烟道将发电机烟气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废气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柴油发电机、真空泵、污水泵等动力设备以及进出车辆的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置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餐厨垃圾和隔油池废油脂,对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外排;污泥清淘前应加入石灰、漂白粉或其它消毒剂对污泥进行消毒处理,并进行监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进行清淘。清淘出的污泥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地下水 

  本项目采用分区防渗措施对可能的地下水污染源进行控制,在项目按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其正常运行不会对项目区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通过对医疗废物、废水工程、危险化学品、柴油、氧气等方面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并将制定一系列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后,可把本项目的风险降至最低。 

  综合上述,本项目的建设,充分考虑了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了废水、地下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明确了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所选择的治理方案和处置方案都是目前国内同类企业通用的、技术成熟的方法。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将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整体来看,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基本符合相关规划。在满足本环评要求后,本项目选址可行。在严格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项目运营产生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可在附件下载; 

  公示期限:发布起**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调查范围、意见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 

  (一)公众调查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意见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业主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联系方式 

  (一)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省中医院 

  联系人:史继伟联系电话:******** 

  邮箱:*********@***.***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邮箱:*********@**.*** 

    附件:

    附件* 海南省中医院新院区(征求意见稿).****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海南省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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