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09-30 00:00:00
内容
| 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西街**号内蒙古新世纪广场商业楼*层*号约****.**㎡商业用房招租(年租金底价*******元,租期*年)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 资产概况 | 商业楼位于黄金地段,人流量大,曝光度高。 配套成熟:设施齐全,为租户提供便捷服务。 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网络四通八达。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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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元/年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租金底价(元/年) | *******.**(含增值税)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呼和浩特市通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 |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呼和浩特市通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呼和浩特市通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特别 | 特别注意:房屋状态为原承租方使用中,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年*月*日,原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权。项目成交后,原承租方在项目竞价成交之日起*个自然日内腾退房屋。如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 *、本次出租标的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西街**号内蒙古新世纪广场商业楼*层*号商业用房,租赁面积约为****.**㎡(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本次出租范围包含部分装修及附属设施,意向承租方在现场勘验时需与出租方核实清楚包含在租赁范围内的资产具体内容。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次出租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成交后不因出租房产面积误差调整租金。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最终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本次出租房产不得用于从事传销及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因违反约定对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相关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工作。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勘验联系人:关女士***********。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系统提示交纳(租金按月为周期支付。首月租金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结算,剩余租赁期租金,承租方应在当月*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间提前预约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见“附件下载”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交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交纳。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首月租金、押金及服务费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无以上违约情形,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首月剩余租金及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首月租金的等额部分; (*)无以上违约情形,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 | |||
| 附件下载 | 申请书.***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关女士 |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间提前预约 |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号 |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 | |
| 其 他 | 邢志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