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码头业务处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01号)
2026-09-30
广西/钦州 变更澄清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码头业务处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01号)
广西/钦州-202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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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码头业务处理平台建设项目 |
| 标段(包)编号 | ******************* | 标段(包)名称 |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码头业务处理平台建设项目 |
公告内容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码头业务处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号)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码头业务处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号)
发布时间:**********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码头业务处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号)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码头业务处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
问题: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条“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资格:* 人,计算机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年*月*日以来至少独立担任过*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港口信息化软件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注:①上述人员须提供开标截止前,****年*月(含*月)以来任意连续*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此类人员的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单位。总公司下设分公司缴纳社保的项目管理人员,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是否能正常作为本项目投标人员参与投标?
答复:总公司下设分公司缴纳社保的项目管理人员,满足招标文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但投标人须提供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证明。
二、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